李显也是一时兴起,多亏菲伦这段时间照顾,让他有很多时间投入修炼。
自己一个人出门有些说不过去。
等了许久,简单打扮一下的菲伦,从卧室中走了出来。
头戴一顶洋帽,银发扎成马尾,并且,换了一身蓝色的短裙,搭配短白袜,以及藤草编织的淡黄凉鞋。
“我们走!”
元气满满的样子,可爱极了。
“想吃什么,挑个地方。”
李显难得有闲逛的心思,也就大方些。
其实谈不上大方,他在佘龙身上搜刮了几十万金魂币,现在妥妥的财富自由,而菲伦也不缺钱。
“都行。”
“那吃龙虾去。”
“不好,龙虾还要剥皮,我刚做了美甲。”
“烤肉呢。”
“夏天吃,会不会太腻了?”
“凉面吧,我知道一家不错的饭店。”
“诶?不是要吃大餐的吗?”
“那你说吃什么。”
“都行。”
李显:“……”
晚上,吃完龙虾的两人,找到美甲店,为某个爱美的少女修补指甲。
等待的时间很无聊,晚上也玩了很久,李显难得有时间自己逛逛。
诺丁城市中心的夏天夜市极为热闹。
李显一时记不清,上次购买魂兽晶核过去多久。
“我的储物魂导器中还留着那头恐爪熊的尸体,说起来,我几次提醒自己,买一些兽骨碰碰更定的运气,都被我忘了。”
大半年前,李显更定一只金砂狼王的左爪,而得到一块魂骨。
其实他很久前就想着这方面事情。
不过魂骨在李显眼里,有些外物的意思,他对此事一直耽搁。
但今天有空,
李显不由提起兴致。
冲击灵锻有瑕疵,那就给自己凑一身魂骨。
他已经计划过每个部位的最佳魂骨,恐爪熊右爪已经得到,身体上其他的六个部位,也有大概的目标。
金百万的金魂币在身,李显的财力,足以将整个坊街的商品全部打包买走。
因此,为了节约时间成本,他开始了大肆采购。
用了半个小时,将坊市上所有与魂兽尸骨有关的物品全部包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