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三藏在五指山取下了佛祖的封印,齐天大圣再次重现人间。
泰山。
火云洞,紫霄宫。
张曦和鸿钧对立而坐。
“你如此小心的把我喊来,所为何事?”
“师尊,羲和已经怀孕两万年,为何不见产子?”张曦不好意思道。
“唔,这事你也不知?”鸿钧诧异道。
“何事?”
张曦有些摸不着头脑。
“玉兔一族,受孕时间很长,除非用天材地宝催产,不然她起码得五万年以上。”鸿钧正色道。
“用何催产?”张曦好奇道。
“金乌一族的金轮法杖,你的弑神枪都可以……”鸿钧轻笑道,“你的弑神枪被烛九阴持有多年,和他血脉相同,后又被你持有多年……巫族血脉遍布。”
“如果用弑神枪催产,会有什么后遗症吗?”张曦沉声道。
“违反天道轮回,自然有后遗症。”鸿钧摇头道,“金乌一族乃是上古神兽,他们的血脉不比巫族差,可为何当年羿一箭一个,可以轻而易举的击杀他们?”
“难道是受到金轮权杖的影响?”张曦惊讶道。
“当然。”
鸿钧摇头道,“先天不足,那就代表了他们后天成就有限……不然以金乌一族的血脉强度,起码他们也得是混沌大罗金仙巅峰,而不会止步于混沌大罗金仙初期。”
张曦默然不语。
他觉得鸿钧说的太绝对了。
毕竟在他那个时代,龙凤麒麟的血脉已经够高贵了吧?可圣人境一个都没有,反而是他这个东海之滨最普通的石头,最后成就了超凡。
机遇、悟性才是决定一个最终的成就,血脉相对来说反而没有这么重要。
鸿钧好似看出了他的想法,不由轻笑道,“你觉得血脉不重要?”
“是。”
张曦点点头,“我本是紫晶石,最后却也成就了超凡。”
“你成就圣人境的时候是紫晶石?”鸿钧轻笑道,“如果不是我给你替换了身体,你最终的成就,也只不过止步于混沌大罗金仙而已……论悟性,你当属大荒第一。”
……
张曦整个人都呆住了。
他还真没想到,小丑居然是他自己。
大荒为什么叫他“木公”,就是因为他的本体是梧桐树。
梧桐树可以诞生“凤凰”这样奇特的种族,足以可见它有多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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