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四海集团却只想尽快审理。
在广交会上被李云海泼过水的那两个人,代表诺基亚出席了庭审。
李云海没有出席,而是派孙露代表四海科技应诉。
孙露向法官递交了梅花手机的所有专利技术。
其中95以上的专利技术,都归四海集团所有。
还有一些零件,是从鹏城采购。
孙露也出具了采购单,以及合作协议。
梅花手机的每一个零件,都不曾侵犯过谁的专利权。
对方律师以为,梅花手机里面使用的几款技术,属于诺基亚所独有,他们不曾向谁授权生产,所以认定梅花手机存在侵权行为。
四海科技的律师进行了辩护,说我们采购的是正规工厂的产品,我们只是消费者和使用者,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即便供货商提供的是未经授权的产品,我们也是受害者。
就好比我们到市场上买东西,买到手的是盗版,难道我还有罪了吗?要追究责任的,不应该是制造和销售这些商品的商人?消费者是受害者,怎么能成为被告呢?
对方律师以为,梅花手机是一家大型的公司,从事的是商业活动,应该为自己生产的产品负责。
我方律师以为,谁主张,谁举证,你们说我们的产品侵权,请你们拿出证据来。我们的供应商明明有你们的授权,我们这里有他们授权书的复印件。
对方律师说这是假的,后来又改口说,之前的确有过授权,但后来因为双方的授权费用没有谈拢,所以取消了对方的授权。
孙露说,这授权书上的日期,明明是到今年的十月份为止。我们采购的所有零件,都是在十月份之前采购的。即便你们和供应商之间已经撕毁协议,跟我们采购的产品也没有任何关系。
双方律师唇枪舌剑,互不相让。
最后,请求法官宣判。
法官经过商议后,做出如下判决。
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切经营行为、销售的产品,均属合规、合格,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
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所提要求太过荒诞,本庭不予支持。
官司的结果,是四海胜出!
诺基亚败诉!
对方律师表示不服,将继续上诉。
第二天,梅花手机大胜诺基亚的新闻,再次成为全球媒体的热点。
这一次,就连英、美、日等国家的官方电视台,也进行了播报。
一时间,梅花手机成了一个最热的词汇。
只是很多人还是不知道,这个赢了诺基亚官司的梅花手机,到底是什么?
在广交会上,虽然有几家企业下了订单,但合同约定是两个月以后发货,所以现在全球市场上,压根就没有梅花手机售卖。
国际友人们就算想了解这款手机,也没有渠道解。
越是神秘,越是让人惦记。
就像那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美女一样。
世人很快就会了解梅花手机是何物。
因为次日便是梅花手机的全球发布会。
李云海将用一款与众不同的手机,打响一场世纪末的商业大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