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少爷!你要的宝贝拿来了!”
小厮捧着一个黑布包,急急忙忙地拨开人堆。柳随烟这才从恍惚中恢复,接过小厮手上的布包。
“店家,这是我用来换酒的宝贝。”
柳随烟拆开布包,露出一方长长的淡红色的木匣子。打开木匣子,一股淡淡的幽香沁入越成闲的鼻中,他将视线移去,那是一条形似人小臂的东西,通体透着晶莹的血红色,仔细看还能看见晶莹表皮下流动的液体,十分诡异。
“水晶参。”刘长庚摸了摸并不存在的胡子,“不愧是宰相的儿子,这种平常人一辈子都见不着一面的稀罕玩意儿竟然拿来换镇南春。”
“这位仁兄可真有眼光。”柳随烟耳朵尖得很,回头对着刘长庚笑了笑:“不过,这算不得什么稀罕玩意儿。”
刘长庚大概是被少爷不经意的语气刺激到了,“这水晶参都算不得稀罕玩意儿?”
柳随烟合上匣子,“仁兄贵姓?”
“免贵姓刘。”
柳随烟轻轻地敲了敲长匣子,小厮赶忙过来取走,“刘兄,你可知这水晶参,为什么叫水晶参?”
“那是自然,水晶参之所以叫水晶参,正是因为其表皮晶莹,如同水晶一般。水晶参年份不同,其颜色也就不同。通常,百年以下的水晶参是白色的,而五百年以下的水晶参,是黄色的。”刘长庚继续说道。“你这水晶参,通体血红,怎么说也有个五百年。”
柳随烟一摊手,说道:“不过是五百年的血水晶参,怎么算得上稀罕东西呢?”
换酒的汉子问了一声,“那依柳公子的意思,什么才算得上稀罕东西呢?”
柳随烟哈哈大笑道:“真正稀罕的是千年的水晶参,至今为止都没人见过。”
“好了,店家,废话就不多说了,我这颗五百年的水晶参,可能换得一壶镇南春?”
柳随烟回归了正题,毕竟他是来换宝而不是炫宝的。
“能换,能换。”
店家笑得合不拢嘴,今日刚开摊没多久,便收了两件宝贝,而且价值比起镇南春来只高不低。
“三儿!拿酒来!”
这回那叫做三儿的小孩走得稳稳当当的,柳随烟的小厮接过酒,柳随烟便朝着店家道了谢,接着消失在了大街上。
越成闲心中不免有些感慨,在这妖祟横行的世界里,有人光是活着就竭尽全力了,饶是如此,稍有差池还是可能丢了性命,比如那青瓷镇的王氏父子;还有人挥金如土,天材地宝对他而言不过是寻常物件罢了,比如方才他见到的柳公子。
“这柳公子,当真是投了个好胎啊。”刘长庚叹了口气,似乎是想到了自己的悲惨身世,摇了摇头,“走吧,小闲。”
“二位,慢着。”
那店家忽地喊住二人,也近乎是同一时间,越成闲感到腰间挂的七宝诡匕被人扯了一下,忙警觉地回头,发现三儿正紧紧扯着自己的衣角。
店家上前一步,看着越成闲的眼睛问道:“公子,这匕首,是哪儿来的?”
越成闲忙将衣角从三儿手中扯回,“店家,我们素昧平生,我想,这匕首是哪来的,并不关你的事吧?”
店家尴尬一笑,示意三儿松手。
“这倒是我唐突了,敢问公子贵姓?”
刘长庚插了一嘴:“这是我弟弟,自然也姓刘。”
越成闲和刘长庚对视一眼,心领神会,他知道刘长庚这么说是不想暴露真实身份,省得夜长梦多。
“原是刘公子,失礼失礼。”那汉子回头看向守在摊前的三儿,吆喝了一句,“三儿,快给刘公子拿壶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