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名义,看威特用哪一种和他们交流,性质可以说是天差地别,基本上也可以判断出威特找到他们的目的性。
而吴罪原本以为威特是以私人名义来找他们的,可能就是为了结交一番。
但是很快,威特就笑了一下,说道:“我当然是以环球影业总监的名义来和各位交谈。”
这一下,吴罪就愣住了。
因为如果以公司的名义来找到他们,那事情可就大了。
因为说实话,他们虽然现在刚刚取得奥斯卡,可是归根结底,他们代表的光远传媒,现在还是没有成长起来的。
换句话说就是,他们之间是不具备平等对话的资格的。
可是现在环球影业居然找到了他们,这代表了什么?
如此和气的交流,基本上代表着,对方有兴趣找他们合作。
可是吴罪疑惑了,他们之间,能有什么合作的余地吗?光远和环球,二者之间体量差的太多了。
“我们进去说吧。”
吴罪神色认真起来,邀请对方进入车内详谈。
对方也很光棍,直接就拉开车门坐了进去。
随后很快,吴罪他们就知道了对方的来意。
吴罪直接就是一个大懵逼。
因为对方是来找他们拍电影的!!
“吴罪先生,您对剧本的掌控力,是我们所认可的,顶级编剧的行列当中,理应有您一个位置,这次的奥斯卡,更是证明了这一点,所以我们想和您进行合作。”
“合作倒是可以,但是我想要知道的是,你们打算拍什么电影?而且最主要的问题就是,我本身还是一家影视公司的老板,如果我们二者之间要合作的话,是一定要带上我的公司一起的,我不接受环球影业的单方面雇佣。”
吴罪直接就说出了自己的要求。
环球影业要和自己合作,可以,但是前提下必须是带着光远传媒一起。
这也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如果能把握住,和环球影业这样的蓝星巨擘合作一次,对于光远的圈内地位也是大有裨益的事情。
而面对吴罪的这个要求,皮埃尔·德·威特显然也有些犹豫了起来。
因为和个人合作,跟与公司合作,二者之间的差别其实挺大的。不对,是非常大。
打个比方就是,如果说,环球影业是和吴罪进行合作,那么就是个人名义上的雇佣。
他们环球影业就相当于是雇佣了吴罪,给吴罪报酬,然后吴罪写剧本,再给片酬,让吴罪出演。
他们付出的只是片酬。
但是公司与公司的合作,就不是这样的了。
公司与公司的合作,就代表着,要多出一个分蛋糕的,可能环球影业能拿到的利益就少了。
而且最关键的是,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合作,就代表着双方互为平等关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