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英给我发来信息:“李主任签的私密合同了一共有两份,你们公司合同的签字人是‘曹尚坤’,另外还有一家山寨公司,签字人是‘陆良’。
那家公司的山寨系统也在我们单位运行,但目前用于普通流水部门,重点区域的网络系统仍旧以你们公司为主,另外两家正规公司为辅。
有一次我看见一个尖嘴瘦脸的男人去找李主任,好像是来谈合作事宜,我偷偷听到他向李主任承诺,每年的返利金额是项目工程的15%,比你们承诺的更多。”
我回复道,“那个尖嘴挠腮的应该就是陆良本人,可我们给的返利金额是工程款的30%,怎么会没有他们给的多呢?”
“你一定搞错了,我看见你们公司那份私密合同上写的是项目款的10%,我拍了照片发给你看。”刘海英非常肯定。
我的手机马上弹出照片,我放得很大,返利那一项果然写的是10%,我回身抓起被曹尚坤捏皱的那份财务报表,仔细查看公司打款金额,明明显示的是30%!
我把照片转发给经理,质疑的看向曹尚坤。
曹尚坤眼神游移不定,嘴巴动了几下,但什么也没说。
经理把照片和财务报表一起举在曹尚坤面前,“你还有什么隐瞒的事情,今天必须都说清楚,否则谁也救不了你。”
曹尚坤借用经理的电脑,打开了坤廷广告公司的页面,输入一串密码后,财务转账明细全部显示出来,他把屏幕转向经理,就自己坐了回去。
经理戴上眼镜,仔细研究财务报表的详细数据。
坤廷广告公司每个月都向李主任提供的账户打款,金额是系统维护费的10%,每次安装更新系统的工程款10%返利,是一次性打过去的。
此外,每个月盈余下来的系统维护费20%部分,则以股东分红形式,每半年就往曹尚坤和徐晓婷的户头各打款10%,系统更新安装时候的工程款部分也是如此进行。
也就是说表面看是公司总部拿出收入总金额的30%作为返利,返回给‘客户’,而实际上,客户只收到了10%,中间的20%被曹尚坤和徐晓婷瓜分了。
经理的眉头紧锁,目光如炬的看着曹尚坤,声音沉重的说道:
“曹主任把这么重要的信息在我的电脑上显示,难道不怕我把这份数据拷贝下来,作为证据提交给公安部门,诉讼你行贿受贿吗?”
曹尚坤淡淡笑了一下,镇定的回答,“您若动这个心思,就算我不提供任何信息,您也可以委托公安部门通过法律程序查到一切。
既然我已答应和你们统一战线,我就无需隐瞒了,所有的交易记录都在这里,您看下一步需要我做什么。”
“可是徐晓婷不是咱们公司总部财务主任吗?她帮助那个山寨的公司抢夺市场,对咱们公司就会造成很大的损失,她又图什么呢?”我有些困惑。
经理解释道,“这个就是个人利益和公司利益之间的平衡了。如果站在公司角度,确实一损俱损。但如果站在个人角度,就完全不同了。
陆良是徐晓婷的丈夫,陆良挣的钱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山寨软件系统利润空间更大,所以陆良从中获利的金额,比徐晓婷从我们公司拿到的要多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