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湣公将宛丘最豪华的驿馆安排给了孔子下榻,还安排了最优质量的各类服务,提供了最高级别的食宿车马。
三天两头,陈湣公亲自到驿馆拜访孔子。
这天,陈湣公又来了,带着一只鸟,死鸟。准确地讲,是一只猛禽,大隼,俗称老鹰。
请孔子吃野味?
先请孔子讲讲故事吧,讲完了再烧了吃了。
因为这只鸟的身上,居然带着一支箭矢,一支以石为箭头的箭!
这是陈国一农夫在自家的地边捡到的,捡到时,此鸟还在扑腾挣扎着,尾部插着这支以石为箭头的箭。
早在夏商时期,箭矢就以铜为头,鲜有以石为箭头的。到了春秋时期,甚至已经以铁为箭头,怎么可能还有以石为箭头的?
农夫不敢藏私,进献给了官府。
地方官不敢怠慢,层层报告,到了陈湣公这里。
每天为国家前途殚精竭虑的陈湣公见有异事,陈国又来了大圣人孔子,也许可能差不多这算是天降祥瑞吧。
但天降祥瑞之物,必须得弄清缘由,否则怎么忽悠民众?
于是,陈湣公带着插着石头箭矢的死鸟来向孔子讨教了。
孔子非常感兴趣,他丰富的历史文化知识在陈湣公这样的俗人面前,当然可以使之仰望了。
孔子点点头,仔细看了看石箭,轻轻拔下,将死鸟还给陈湣公:“请陈侯先把这只隼鸟安排去烹煮了吧。”
陈湣公心头擦了一下,你孔夫子果然还好这一口啊。
正胡思乱想着,却见孔子轻抚石箭,感叹道:“想不到,丘有生之年,竟然还真能见到此物。”
陈湣公这才醒悟过来,鸟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石箭,也是他来咨询孔子的目的。
陈湣公忙问道:“夫子认得此箭?”
孔子微微点头,道:“若丘未记错,这应该是肃慎氏之箭,楛木为杆,顽石为头,长一尺八寸,非中原列国所用。”
“肃慎氏?这是何族?”陈湣公问。
孔子道:“丘曾闻,周武王攻克商纣后,威服四方,四方蛮夷无不进贡朝见。其中大荒之中,有不咸山,不咸山有肃慎氏之国,以狩猎为生。
慎肃氏进贡的,就是以楛木为杆以石为头的箭,长一尺八寸。
武王很高兴,亲刻‘肃慎氏贡楛矢’于杆末,这是武王欲彰显其德服四方之功绩,并以此昭示后人之举。
后武王封贵国先君胡公于陈国,并嫁其长女伯姬于陈胡公,赐‘肃慎氏贡楛矢’于伯姬随嫁。陈侯不妨去国库查找,应能找到相关资料。”
陈湣公不由对孔子之学问惊为天人,那是五六百年前的事了,孔夫子居然也知道。亏自己还是陈国人,此箭与陈国有此等关系,陈国居然没人知道。
唉,惭愧呐。
陈湣公红着脸,硬是挤出一个问题以掩饰其尴尬:“夫子学问之深,令寡人叹服。请问夫子,武王为何要将进贡之物赏赐陈国呢?”
孔子呵呵笑道:“古之贤王行事,都有讲究。赏赐给同姓诸侯以美玉,以示作为同宗亲属的亲密关系;赏赐给异姓诸侯以贡品,以示作为异姓勿忘臣服。”
陈湣公深深折服,回宫后,立即命人赴国库查找,果然找到了关于周武王嫁女赐箭的箭牍,里面记载的,果如孔子所说。
春秋走到了这里,出现了肃慎氏。请务必要高度重视这个肃慎氏,一个远在不咸山的狩猎民族!
不咸山,即今东北大兴安岭。肃慎氏,即满族!
二千多年后,具体讲是公元1644年,清军入山海关,灭了大明王朝,建立了大清王朝,成为华夏土地上新的主人!
这个大清王朝的前身,就是肃慎氏!
但这时候,谁都不会注意这个生活在苦寒之地的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