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芸两腮在抖,从前一句话开始就在抖,嘴里已经咬破。王喜春的眼珠一直透过她看着虚无,没有聚焦,也看不到她的颤抖。
她不死心,又喊了两声哥。
王喜春没有回应,他先一步死了,又不肯死透,要死不活。
终于,她的恼恨决堤。
彻底决堤。
“没有男人,女人上哪里做婊子去!”
“王喜春,我告诉你,是你们男人逼着女人做婊子,再骂女人是婊子!!你清清白白一个人,你清白个够,最好别和我这样的人为伍!!”
她攥死他的衣领。
才发现王喜春灵魂出窍般,一颗脑袋在脖子上晃得好轻易。
像是为了赶工,为了凑数临时组装上去的零件,装得业余又多余,本就不该属于这副肉身。
她的怒火,被这个业余又乱晃的脑袋扑灭了。一起扑灭的,还有五彩斑斓,苟延残喘的梦想,属于她和哥哥的梦想。
“哥,我最后一次这样叫你。往后,你别认我,我也不认你。”
他成了行尸走肉,连昭芸什么时候离开的都不清楚。时间对他来说没了意义,一切东西他都可以当作不存在。
但昭芸不会不存在。
昭芸回城后,她的名字还活在白守信以及无数知青的嘴巴里。
她被白守信当作活生生的例子,用来捕获其他猎物。他一次次上门讨打,打不过白守信身强体健的儿子们。
一个毫无污点的男知青,开始想给自己找些事情来做。
他开始偷盗,开始远离清清白白。
谁说昭芸坏话他就偷谁的东西,他甚至偷一根鞋带,这是比偷一双鞋更不入流的偷法。
一次次偷盗,受殴打,受批判,他好看的品德终于得到了稀释。
昭芸如果知道,还会说他清清白白,让他清白个够么?
如果昭芸原谅他了,那么不清不白的王喜春有资格与她为伍了吗?
如果他没在一次次殴打里挺过去,他最想知道的事情是——昭芸回到苏州,在她喜欢的老字号饭铺足吃过一顿响油鳝糊了吗?
妹妹吃完,走上回家的路,会不会想他?
会不会踏上那座石桥,想到那天说要嫁给他的奇谈怪论?
他身体素质不错,越挨打越耐打,昭芸那股不肯低头的韧劲,他们一母同胞,做哥哥的怎么可能没有。伤还没好全,他又找上门,讨白家人的打。
打吧,打给其他女知青看。
让她们离白守信这老东西能多远就多远。
这一刻的王喜春,不是年年第一,从小聪明的王喜春,聪明人发起蠢来,比天生的白痴还愚蠢。梁唯诚是这样想的。
“去给白守信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