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之点头道:“目前为止治不好他,但等我把那本养蛊书看完,说不定有机会。”
养蛊书很厚,想融会贯通,不是一朝一夕轻而易举就能做到的事情。
沈青临现在这个样子我必须要先下手为强,不然的话一不小心他就能把我给弄死。
我走到窗户边看着玄之:“有没有什么无色无味的药,让人察觉不出来,又可以让他昏迷不醒的?”
玄之噌的一下站直身体,垂着眼眸望着我:“你想干什么?”
我微微昂头望他:“我没有想干什么,我只是想掌握着主动权,不想被动,被别人当成牛马。”
沈青临因为蛊虫对我有了杀意,我就算让他昏迷不醒,我也得想一个好的把自己摘除在外的算计。
我不能因为他,让我前进的道路有任何闪失,他可以爱任何人,可以为任何人报仇,但是他惦记着我,让我死,我就得让他先躺下。
玄之身体就像百宝箱一样,什么药都有,他从怀里掏出一个极小的瓶子,递给我:“这瓶药无色无味,沾者既昏迷,最长可昏迷二十日,最短昏迷十日。”
“你看看是塞在自己的指甲里,还是沾在自己的帕子上,趁别人喝酒水的时候,抖落在别人的酒水里,效果加倍。”
瓶子很小,只有我的食指长短,我接过药瓶子打开一看里面的药粉比白面还白。
我看完之后摇着摇瓶子,对他说道:“谢了,等我用的好,少不了你的银子。”
玄之装模作样对我拱手:“我这边就多谢了。”
我道:“不用客气!”
砰一声,我把窗户关上了。
叫来禾苗,我洗漱打扮。
无论是穿的裙子,画的妆容,戴的头饰,都不喧宾夺主,无艳压群芳,比侧妃礼制还要低调一些的配饰!
奈何我这张脸,就算怀孕七个多月,依旧艳丽无双,肤若凝脂,倾国绝色。
我去找沈青临用早膳的时候,他穿着从我房间里离开的衣裳,呆坐在书桌前,手中握着一个银手镯。
手镯很漂亮,镶嵌着宝石,挂着福牌,他红着眼尾,盯着那手镯,仿佛跟盯着情人似的。
禾苗欲开口,我制止了她,静静的看着沈青临。
他看着那个手镯眼尾越来越红,越来越红,周身弥漫着悲伤压抑,就跟失去了挚爱,痛不欲生似的。
我不能感同身受,只是觉得好笑,世人都说两情相悦,相互爱慕,倾心,是天底下最美的事儿。
说书人,写书人,喜欢说求不得,爱不得,破镜重圆,劫后重逢。
我从懂事开始,自始至终都不喜欢,自始至终都不相信情爱,事实证明我是对的。
世人说爱慕之心控制不住,实则几只小小的蛊虫,就能操纵一个人的爱慕之心和所有的行为举止。
沈青临握着银手镯,把银手镯捧到唇边,轻轻的亲吻,手背上的青筋爆出,克制隐忍痛苦。
吻完之后,他把银手镯套在了自己的手腕,不属于他的尺寸,却牢牢的焊在了他的手腕上,想时时刻刻的提醒了他,他要的心爱的女人胡允汐被我杀了。
我悄然无息的来,悄然无息的走,自己该吃吃,该喝喝,等着他来寻我。
他没有忘记今日要去皇宫赴宴,没有忘记自己梳洗打扮,穿上皇子服,更没有忘记在我面前演戏。
我享受着他的小心翼翼搀扶,配合他的演戏,不再拆穿他任何不符合情理的话。
皇宫今日的庆功宴,是早朝之后,文武百官不用回家,文武百官的家眷们可以直接进宫。
我们来到宫门前,许多家眷们已经到了,他们看见我们,特别是夫人小姐们,眼中全是艳羡。
她们羡慕我有沈青临走一步体贴一步,更羡慕他模样周正,现在是朝中重臣,皇上喜爱的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