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远一听,心里的疙瘩顿时放下了,原来两个人没有任何瓜葛啊,这就非常好办了。
王志远说:“这样的男人我见多了,在上大学的时候,我们学校里经常有这样追女朋友的,这些赖皮,不知道从哪里看到了一些所谓的泡妞真经,对女孩子,发扬橡皮糖的精神,不管人家愿不愿意,自己的条件怎么样,只要是自己看上的女孩子,就死皮赖脸的贴,千方百计地套近乎。他们有句话,好女怕流氓!他们也确实有得逞的。有些女孩子耳根子软,经不起这些人的死缠烂打,就屈服了。他们就是把握了女孩子的心理,你怕丢人,我就不怕丢人。把你弄得满城风雨,没人敢要了,不就是我的吗!”
黄小燕说:“我绝不,我就不是那样的人,我宁死不屈!我看不上的男人,就是天天跪下给我磕头,一天三吃三端,我也不会正眼看他一眼!”
王志远说:“好了,今后有我了,我们多出去玩玩,别人看到你有男朋友了,就再也不敢欺负你了。”
送到楼下时,已经十一点多了,院子里黑灯瞎火的,只有几户还在亮着灯光,楼梯上静悄悄的,因为刚刚发生的事情,王志远担心她一个人上楼害怕。走廊上一个人也没有,拿钥匙开门的瞬间,是很令一个女孩子害怕的,于是就提出送她上楼,顺便看一下她的住处,今后好来找她。
黄小燕点了点头,表示同意。于是两个人就一前一后的上了楼,脚步声踏在楼梯上的响声,在寂静的夜里,砰砰的传了好远。
黄小燕的宿舍在办公楼的三楼,原来是银行的老办公室改的。银行的新办公楼建好后,就把这个旧楼,分给了单身职工,做了宿舍。房间大大的,一间足有二十多个平方米的样子,房间里简陋的很,也就放着一张木床,一张桌子,几把椅子和一些生活用品。
两个人毕竟是第一次单独相处,都有些拘谨。王志远就站在门口,也没再敢往屋子里进。人家女孩子没邀请,你造次,就太鲁莽了。
黄小燕确实没有邀请他坐下的意思,也站在门口,对他说:“你请回吧,天太晚了,不方便。”
王志远感觉,这个女孩子,确实也不是随随便便的人,挺会保持距离的,就说:“好吧,我先给你100元钱,你先拿着用吧。”说着就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一张100元的钞票,递给黄小燕。
黄小燕迟疑了一下,就接过去了,看着王志远,一本正经地说:“算我借你的啊!等月底我发了工资,再还给你。”
王志远说:“那就算了吧,你都是我女朋友了,还谈什么你的我的。”
黄小燕说:“目前还不是,至少现在还不是,我们只是谈朋友,具体能不能成,还不一定。所以我不想欠你的人情。”
王志远说:“那你就随便吧,明天下班后我还来找你,再给你200元钱,你再买一辆自行车骑。”
黄小燕说:“好吧,我在宿舍里等你。”
在以后的两个星期里,再也没听到那个男孩子来骚扰的消息,说明了吓唬人,还是有一定的效果的。
两个人的关系,进展得也很顺利。两个人都是外来户,又是孤男寡女,下班后实在是无聊,现在既然是名正言顺的男女朋友,自然就长时间的泡在了一起。
王志远经常约黄小燕吃吃饭,看看电影,逛逛街,买点东西,逛逛公园,两个人手拉着手,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感情也日渐亲密,对王志远的戒心也解除了不少,已经允许王志远搂她的肩膀、弹性很好的腰肢,高兴的时候,还会允许王志远亲亲她的脸,轻轻的吻一下嘴唇,顺势紧紧的拥抱一下,但很快就会恢复理智,轻轻的把王志远推开。
每当王志远激情高涨,想要进行下一步的动作时,都会被她坚决的拒绝。
王志远劝她说:“你这是什么意思?两个人谈朋友,你摸都不让摸,有什么意思啊?现在是什么年代了?你还以为是封建社会,男女授受不亲,结婚之前,谁也不许碰谁。现在的男女关系,谁不是谈着谈着,就发生关系了,不发生关系,怎么知道两个人合适不合适?”
黄小燕看他这样说,脸红了一下,说:“别人怎么做的,我不管,我只管我自己,我们家家教很严厉的,不允许我这样做。我要是和你好了,你以后不要我了,我只有死路一条了。你答应不答应,一定要娶我,你要是答应,我才同意。”
王志远看被她逼得没办法,就随口说:“答应,答应,我一定会娶你,得了吧!”
黄小燕说:“口头说的不算,万一哪一天,你变了心,吃亏的还是我。先等等吧,再接受接受我的考验。”
王志远唉了一声,说:“你真麻烦,你要考验多久啊?不要考验的我没有耐心了,我只好去找别的女孩子了。”
黄小燕说:“要那样,你就赶紧走吧,反正不到你和我打结婚证的那一天,我是不会给你的。”
王志远说:“那明天我就答应和你打结婚证,总可以了吧!”
黄小燕说:“还不行,那太匆促了,我们还不完全了解,再说了,我父母还没有见过你呢,你得提前拜见拜见他们,让他们看看,他们满意了,我才能真正属于你。”
王志远看好说歹说,她就是不松口,这是个个性刚烈的女子,你要是强迫她,那就没多少意思了。好在温水煮青蛙的道理自己还是懂的,对付这样的女孩子,你得顺着她,别把她吓跑了,慢慢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她会逐渐放松警惕,到时候再水到渠成,比较理想。于是,就随了她,一天一天,两个人按部就班的交往着。那时候还没有手机,两个人联系,就只有用办公室里的电话。
黄小燕不上班的时候,就在宿舍里休息,洗洗衣服,收拾收拾屋子,做点好吃的,这个姑娘,爱干净,总是不停地洗呀涮啊,又会做饭,有一手好厨艺,做的面点什么的,很合王志远的胃口。她的宿舍虽然简陋,就有一套简单的锅碗瓢勺,用电炉子,她竟然能够做出可口的家常饭菜来,这点让王志远很惊奇,他不会做饭,更不会操持家务,他觉得,找这样的女人,自己的生活起码就没有问题了。
累了的时候,王志远也可以顺势躺在她的床上,闻着姑娘特有的香味的床铺,休息休息。但天色一晚,就会被黄小燕毫不客气地赶出去。她说:“你该走了,再晚了影响不好,人家都看着的,再这样,我一个大姑娘家,就不好意思出门了。”
王志远虽然万般的不情愿,但看她坚决的样子,只好悻悻然地,走出门去,回自己的住处休息。
现在是夏天,天气热的很,于叔叔家还没有装空调。那个年头,空调还是非常金贵的东西,一般的人家,还没有普及。就是在单位,也只是几个主要的头头脑脑办公室里,装上了一台窗机。呼呼的吐着凉气,彰显着主人不凡的身份。
报社的新办公楼,位置非常好,坐北朝南,靠着城市一条最主要的大街。顶楼建了一个大办公室,足有两百多平方,是报社举行大型聚会的场所。还没有装修,但电灯、电扇、乒乓球桌,一应俱全,是报社那些单身男人最好的乘凉去处。夏天没处去的时候,王志远也就和这帮同事在这里打会扑克牌,到楼下的公共卫生间里冲冲凉,拿着席子、枕头,就在这大房子里休息。那时候年轻,身体好,就是躺在冰凉的水磨石地板上,也不觉得有什么,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时间在不知不觉之间,就过了两个多星期。一天下午,下班后到了黄小燕所住的宿舍里。敲开门,王志远发现,黄小燕的眼睛是红肿的,一看就是刚刚痛哭过一场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