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刻他甚至开始相信宿命论的存在。
音乐节的惊鸿一瞥,台上的他为了台下的一双眼睛刺下这个纹身。而现在,站在台下的人变成他自己,那双眼睛的主人组成了一个新的乐队,以他的纹身命名。
地球这么大,几十亿的人,老天是不是也喝多了,怎么刚好挑中了他们两个,打了个错位的结。
十分钟前的他,仍在和过去的创伤缠斗,以至于,当他从南乙口中听见“狮心”两个字时,身体里的一半为之震颤,另一半却想逃。
这是他在摇滚乐写下的初篇章啊。
为什么偏偏是这首?
头痛欲裂,秦一隅想不通,这人的出现看似横冲直撞,不管不顾地闯入他一潭死水的现状,可仔细一想,他似乎每一步都正中红心。自己就这样一步步朝他靠近,明明是抗拒的,可冥冥之中,已经走到了这里。
他到底是什么人,到底想要什么?
理不清头绪,理智使他想要转身离开,但在南乙开口的瞬间,却又本能地驻足停留。
南乙轻巧地解构了他的歌,用自己阴郁漠然的十八岁,去诠释他的年少轻狂。
真是个天才,秦一隅不得不感叹,如果一定要选第二个人来唱他的歌,这个人只能是南乙,换了谁都不行。
但不知为何,隔着被他打动的人海,望着他一点点受千人簇拥,他却想到不久前的雨夜。
那个南乙好像更加鲜活。
“西哥给我发消息了。”周淮笑着将手机凑到秦一隅面前,“他说,弹贝斯这小子百分百能红。”
刚说完,整个livehouse突然陷入黑暗,演出中断,热烈的情绪急转直下,变成质疑与恐慌。
没来由的,秦一隅脑子里回响起这首歌的最后一句歌词。
那句连接outro重复又重复的句子,此时此刻像一种暗示,一个指引。
一只手,朝他招了招。
仿佛又在对他说:我需要你。
站起来吧,来握住我的手。
黑暗中的各种声音织出一张密不透风的网。秦一隅感到窒息,鬼使神差地摘下口罩,挤过一双又一双躁动的肩,艰难地往前。
脑子是空的,他被一种无形的东西支配了,酒精吗?还是那只手。
那只弹奏的手,写下琴谱与话语的手。
又来了,琴谱背面字句再一次冒了出来,飞蛾般在眼前飘忽。
[你始终没有出过这首demo,我猜或许有贝斯的原因。
即使正式版永远不会再发行,也希望它在你心里可以变得相对完满。因为我总觉得,这是你写给一位对你而言非常重要的人的。我只想填补你心中的空白。
其实在你面前弹完那条贝斯线之后,结果就没那么重要了,因为我突然发现,自己最想要的并不是你加入我的乐队,而是……]
而是什么呢?被油漆遮挡住的到底是什么?
你想要什么?
烦死了。
得亲口问出来。
秦一隅抬起头,笔直地望着台上的那个人,对方好像也看过来了,还是那副直勾勾的,注视猎物的神情。
握紧那只手的瞬间,死灰复燃般,浑身的毛孔都为之战栗,他身上最后的一层壳崩裂开来,随那顶帽子坠落于身后。
一旦踏上舞台,很多东西就变成本能。他不再是被创伤异化的废物,而是摇滚明星。他骨子里就是摇滚明星,谁也改变不了。一个笑,一句歌词,就足够引爆所有。
沉寂已久的孤星重新出现会引发怎样的舆论巨浪?他们会怎么想?会怎么议论?
会高举着大旗疯狂驱逐吗?
秦一隅手握话筒,脸上是神游一般的冷漠与不驯。
[抱歉我根本听不见鬣狗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