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科尔斯才发现自己身上的西装已经变成了一种质感很好看的红色衣服,搜索了一下自己的记忆,科尔斯终于记起来,这种衣服叫什么名字。
“是汉服呀!”科尔斯嘀咕了一声,随后视线落在木床旁的一张圆桌上。
上面摆着一个玄色茶壶和三个白玉茶杯,科尔斯正感觉口渴,于是便给自己倒了一杯,毫不犹豫喝了下去。
如果救他的人要对他做什么早就做了,绝不会用下毒的招数。
事实证明科尔斯是对的,在连续喝了五杯茶水之后,他非但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反而感觉小腹里暖洋洋,浑身纷纷有着使不完的力气一般。
喝完茶水,科尔斯向门口方向看去,那里是一片片木板组合起来的墙壁和门。
研究了一会,科尔斯拉开了木门,然后,他就被颠覆了数十年的人生认知。
在房间外面是一座假山,呈上大下尖的形状,高约丈许,漂浮在离地数米的半空中,一道清亮亮的水流从假山上方流下,一丝丝水汽扑面而来,带来了清爽凉意。
很明显,这是一处小院子,悬浮的假山并不是让科尔斯最惊讶的,因为类似的摆件他可见过不少,只不过这个比较大而已。
这在他的认知范畴里,是属于科技可以办到的事情。
但是,抬头朝天空看去,那一座座比眼前假山要大了百倍千倍的悬浮山峰是怎么回事?
还有那一只只白色的大鸟在空中往来飞翔,还有一艘艘造型威武的木船在天空飞过,上面站着一名名披坚执锐的金甲卫士——
“撒旦在上,我这是来到了《阿凡达》的片场了么?”科尔斯嘴巴大张着,半晌,才发出了由衷的感慨。
作为一名军火商,他自然不会信奉上帝或者耶稣,而是撒旦的忠实门徒。
“什么撒旦?小子,在这里,要信奉天尊大人!”一道带着不屑的声音从侧面响起,吓了科尔斯一跳,于是他转头看去,然后被吓得瞬间往后跳了足足两米,眼睛瞪大着,手指颤抖着,哆哆嗦嗦道:
“你你你你你是什么东西?”
不是科尔斯没见识,因为在旁边雕栏画栋的走廊红柱子上,赫然靠着一个,哦不,是一只穿着青色袍服的袋鼠,而且是足足两米高的大袋鼠!
而且是一只口吐人言的袋鼠,换了任何人,都不会感觉到正常吧?
科尔斯没有昏厥过去,已经算是胆色过人的表现了!
一阵清风吹过,刚刚还距离五六米远的袋鼠突然闪现到了眼前,一把揪住了科尔斯的衣领,那已经有五六分似人的袋鼠脸紧贴着他,恶狠狠的说道:
“首先,大爷我不是什么东西,也不是那些该死的袋鼠,请叫我大金先生!你,明白了么?”
感受着自称大金先生的袋鼠眼中宛若实质的杀气以及手上的恐怖巨力,科尔斯很明智的吞了吞口水,小心的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