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含泪,把包包项链都出手,换来的钱先还信用卡,剩下的一部分去结尾款。
还好,婚纱照没拍,还能往回要点现金。
只是这样一来,她就真的钱包空空,什么都没了。
玫瑰没有放弃,不间断找沈海。
她相信沈海爱她,要不然这几年不会这么宠她。
更何况,沈海到现在都没有删除拉黑她,这就是给她机会啊。
只要她真诚地道歉,再做出深刻反省,沈海会原谅她的。
或者,他愿意的话,他也可以跟她一样,找其他身体上契合的伴侣。
这样他们俩就扯平了。
玫瑰坚信,身体的一时外出不是大问题,精神上她还是爱沈海的。
毕竟,她睡其他人,但她想嫁的只有沈海不是吗?
还好她的想法,沈海不知道,不然非得吐个三天三夜。
只是她的想当然,也只坚持几天。
张律师寄来的起诉,让她彻底懵圈,也打破她最后的侥幸。
起诉什么?
起诉沈海这几年在她身上花的钱?
玫瑰不相信,沈海不是这么没风度的男人!
但她显然低估了,一个正常男人的自尊心。
看着起诉上洋洋洒洒的清单,玫瑰彻底破防。
那些清单上的包包,项链,包括大额转账,以及沈海转给她还信用卡的金额,都在狠狠打脸她。
她发了疯要找沈海,沈海却像人间消失一样,消息回都不回。
玫瑰心寒了,她终于意识到,她实实在在失去了沈海。
沈海不要她了。
沈海不要她了!
沈海怎么可以不要她?
她只是犯了错,不是犯罪!
其他男人女人都可以犯的错,怎么到她身上就变成不可饶恕?
玫瑰又气又急,却又无可奈何。
那可是起诉状,那些钱也确确实实是给她花的。
甚至于,她前几天才把那些包包项链出手,连反咬沈海送假货,都没有可能。
玫瑰回到家,心思一下就打到房子上。
当初沈海送她房子,为了让她安心只写了她一个人的名字。
虽然购房款是沈海出的,但现在名字是她的。
她有权利处置这间房。
玫瑰去把房本搜了出来,再三确定上面的名字,决定第二天就去把房子挂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