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锋不见了。
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和他一同不见的还有他的女人盛楠。
说是去度蜜月,但所有人大概都猜测出那是托词。
那日晕厥过去之后,陈锋从医院醒来,面对众兄弟关切的目光,他一句话都未说,只是怠惰地挥了挥手,让兄弟们离开。
没有人离开,他现在的精神状态明显不对劲,兄弟们都看得出来,怎么可能安心离开?
最先激动的是疯狗,他跑到陈锋床榻前,激动的叫道:“锋哥,是谁,你告诉我是谁,我现在就去宰了他,给东叔报仇。”
“对,到底是谁。”
“是哪个畜生干的这种事,老子要杀他全家。”
兄弟们你一言我一语,义愤填膺的吵吵着要为梁启东报仇雪恨。
“阿莱,你留下,其他人都去外面。”陈锋说。
众兄弟去了外面等候。
病房内只剩阿莱陈锋和盛楠三人。
“锋哥……”阿莱欲言又止的,眼中泪花闪动,自他认识陈锋以来,从未见过陈锋如此消沉过。
这个男人永远有着用不完的力气,永远有着坚强不屈的韧性。
但现在仿佛换了一个人,棱角的锐气似乎都被磨平了,再也不复往日那股霸气横秋的风采。
“阿莱,你聪明擅谋,有经商头脑,生意交给你,我放心。我要去办点事,我不在的时候,这里的所有事,都由你来做决定。”
“锋哥,你要去哪儿?”阿莱上前攥住陈锋的手,眼泪止不住的向下流着。
他先前只是一个街头混混,和大哥疯狗以收保护费为生,跟了陈锋才有了今日的身份地位,如今澳市提起他阿莱,谁都知道是响当当的江湖大佬。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面前这个男人赠与他的。
可以说,没有眼前这个男人,就没有他阿莱的今天。
“如果遇到生意上的事儿,你可以去找沈小姐,实在不行就去找李老爷子,他会帮你的。”
陈锋平静的笑了笑,拍了拍阿莱的手臂,道:“出去吧,叫狗子进来。”
阿莱不再说什么,走了过去,过了一会,疯狗走了进来。
“锋……锋哥……疯狗是性情中人,有啥说啥,从不拐弯抹角,“锋哥,我听阿莱说你要走,你要去哪儿?你带走吧,不管你去哪儿,我都跟着你,给你提鞋我都愿意,你不能丢下我啊。”
说着趴到陈锋床榻前嗷嗷大哭。
谁也不会想到,硬汉疯狗居然也有落泪的那一天。
“你这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别把老子衣服都给弄脏了,滚开。”陈锋大骂了一句,嫌弃的推了疯狗一把,“老子是去办点事,又不是去上刑场,你哭什么哭?”
口中说着让疯狗不要哭,他却先红了眼眶。
疯狗的性子太烈,这种人混社会最为吃亏,他最放心不下的就是这个兄弟。这么多年道上经验,他深刻的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无论一个人多能打多凶猛,也会死。
花仔荣一样,东北虎一样,顶爷唐七爷秦明远这些人也一样,没有人能避免这个宿命。
在黑道上混,就像是在悬崖边漫步,稍有不慎,就会掉入悬崖摔死。
或许这就是宿命。
“锋……锋哥,你答应带我一起了?”疯狗摸了摸眼角泪花,露出一抹喜悦。
“带你?带你做什么?”陈锋说,“我和你嫂子去度蜜月,带你个大电灯泡做什么?”
“啊?是去度蜜月啊。”疯狗愣了愣,“我还当……”
“你当什么?”陈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