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九悯看到这一幕,直接喝了一大口咖啡,跟着人群离开。
乌乌攘攘的人群跟着报信的赏金猎人,离开酒馆,一路走到某个巷子里面。
经过几个巷角,很快他们看到了捕狼人的尸体。
尸体靠在墙边,半躺着的状态,两只手臂无力垂下,在脖颈侧面有一处伤口,红色的血液染红了他整个上身。
“嘶……”围在最里面的一群人,有个赏金猎人查看后站起:“你们看,他脖子上应该是刀伤,。”
“前两天不是都说镇里混进来一群混账通缉犯,捕狼人该不会撞到那群人了吧?”
“妈的,该死的通缉犯!”
很多人都怀疑到那些所谓的通缉犯身上,但却又不太肯定。
唐九悯挤进人群最里面,看到捕狼人的尸体,他蹲下来伸手摸向尸体伤口,发现血液还很粘稠。
感觉血液的情况,推断死亡时间大概4到6小时。
凌晨亦或天刚亮
蹲在尸体前面,唐九悯目光下移。
伤口从颈部开始的,确实是利器所伤。
巷道里,有一道刀伤劈砍导致的溅射类血迹
高度,两米
结合颈处的刀口角度。
凶手身高为一米七五到一米八之间。
墙面,三处新鲜刀口,刀口痕迹手指擦过,没有浮尘。
一切的一切,似乎都证明,确为人类所为。
似乎?
啧
唐九悯闭了一会眼睛,习惯性的把刚刚思路下的一切屏蔽搁置,重新看向死者。
屏蔽了最引人注目的东西后,现场有了新的线索。
捕狼人手里紧紧握着一把武器,正是那把霰弹枪。
怪了。
如果他记得不错的话,对方的霰弹枪一般都挂在腰间,不会轻易拿出。
两颗银弹不见了。
唐九悯继续检查霰弹枪,发现枪膛里装着一颗。
附近不远处有一个霰弹枪弹壳,应该是死前开过一枪。
之前自己和捕狼人学习技巧时,对方曾和他吹嘘过,武器就是他的生命,他永远能拿出最合适的武器来对付那些狼人。
要知道,每一颗银弹对捕狼人来说都珍贵无比。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人类攻击他,那捕狼人应该先掏出手枪才对,为什么掏出霰弹枪?
浪费一颗珍贵的银弹去攻击通缉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