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下弗拉科·埃尔南德斯的照片后,林衍和莎迪将这处营地仔细搜刮了一遍,除了酒和香烟,林衍还在弗拉科睡床下面的锁箱中发现了一根金条。虽然收获不大,但总好过聊胜于无。
另外,最让林衍在意的,还是弗拉科腰间的那柄配枪。
这把牛仔左轮手枪的枪柄部分被替换成了象牙材料,同时枪身刻满了栩栩如生的骷髅图案,让人一看就觉得价值不菲。
拿在手中把玩了一番,又掏出几颗子弹测试了一下它的威力后,林衍发现这把枪只是个绣花枕头,除了好看些之外,威力、精确度、顺手程度和一般的牛仔左轮手枪别无二致。
“嘁!我还以为这个皮肤会有什么属性加成呢,结果就是个中看不中用的玩意。”暗暗吐槽了一句,林衍随手将这把枪扔进空间袋。
看着这处营地篝火旁还剩下多半只的烤肉,林衍笑道:“看来我们来的时机还挺好,这不,午饭都是现成的。”
莎迪仔细观察了一下火堆旁的动物尸体,吸了吸鼻子,搓着手说道:“这应该是只鹿。”
“哦?我还没吃过鹿肉呢,一会可得好好尝尝。”
说着,林衍掏出刀子,割了一块红肉送入口中。
“唔。。。有点腥,有点骚,还有点柴,不太好吃。”林衍边咀嚼边评价道。
“不会吧,我怎么觉得鹿肉比牛羊肉都好吃。”莎迪说着,自己也用小刀割了一块品尝起来。
刚放入口中,她的眉头就皱了起来,越是咀嚼,她的眉头皱得越紧。到最后,她直接吐掉了嘴里的食物。
“呸!”
“这帮家伙连个肉都烤不好,真是死有余辜。”
在一旁准备蘸料的林衍听到这个评价不由得心惊肉跳。他抬手擦了一把额头并不存在的汗水,忽然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好家伙,得亏我现在是中级厨师,做出来的东西还算可以,不然迟早跟这些家伙一个待遇。
简单配了两份蘸料,和莎迪一起勉强吃完这顿午餐,又休整了片刻之后,莎迪带着林衍朝她家的方向走去。
经过犁刀村时,林衍和莎迪发现这处仅有一户人家,四座像样建筑的小村子已经被一群不知从哪来的流浪汉占据了。发现路人的人数只有两人后,这群流浪汉看他们的眼神从一开始的漠视到后面的灼热,脸上神情的转换无比自然,就连奥斯卡影帝看到都自愧不如。
莎迪发现情况不妙后,果断抽出双枪,瞄准这群人中的出头鸟,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扳机。
看到同伴中枪倒下,这群人没有一点抗争的意识,当即作鸟兽散,再没有了打劫的心思。
林衍这些天形形色色的人见得多了,知道这群衣衫褴褛的家伙距离强盗就差一把武器的距离,所以他对这些人没有生出丝毫怜悯之心,只觉得一切都是他们咎由自取。
穿过犁刀村,莎迪前行的方向转为东北方。又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跋涉,他们终于到达了此行的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