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么说,这件案子总算是尘埃落定、告一段落了。
但它真正的成功,却不在于避免了多少人员伤亡,挽回了多少财产损失,而在于挫败了某些人某些势力不可告人的目的以及日益膨胀的狼子野心。
值得一提的是,受此次事件影响,香江最新一季度的民意调查显示,目前民众对香江警队的满意程度为95,支持率也一路高涨,成功突破了90。
警队的付出,终究获得了绝大多数人的认可,这实在是一件值得可喜可贺的事情,但这离不开每一位警察在幕后付出的辛勤与努力。
而就在12月9日,也就是张青扬团伙被高等法院集中宣判的次日。
由香江大公文汇传媒集团主办的“感动香江”评选颁奖典礼在港隆重举行。
此次活动共评选出四个“感动香江团体”和八位“感动香江人物”。
其中,捍卫香江法治、护航市民安全,为保障香江繁荣昌盛行稳致远作出突出贡献的香江警队赫然在列,而作为香江警队“一哥”的万继先自然当之无愧地被评选为“感动香江人物”。
崔兆筠出席了典礼,并向被评为“感动香江团体”的香港警队和被评为“感动香江人物”的警务处处长万继先颁发了奖牌。
香江警队此番可谓是收获满满,所以自然也不能忘记有功之臣。
对内,为了肯定警队成员在此次特别行动中所作出的重大集体贡献,警务处在咨询保安局及公务员事务局意见后,发出总部通令第八号“香江警察特别行动奖章”。
其中列明警务处处长可联同首长级高级人员,决定应否为参与某一警队特别行动的警队成员,颁授特别行动奖章,用以表彰他们所作出的重大集体贡献。
后经警队内部商议,最终将针对张青扬团伙开展的特别行动命名为“破浪者”行动。
12月12日,警务处处长万继先主持了首场“破浪者”行动奖章颁授典礼,向86名人员,包括六大总区指挥官在内的30名处长级人员,及56名在“破浪者”行动中贡献突出以及英勇执勤而受伤的同事颁授奖章,其他获奖人由主要单位指挥官代表警务处颁授。
由于此次直接或间接参与“破浪者”行动的警务人员众多,有逾千人获颁奖章,未获颁奖者个人档案也被记上了光彩的一笔,多达数千人在此次行动中获益,整个警队上下可谓是一片欢腾。
但警队内部,所有人都清楚,这场饕餮盛宴是谁带给他们的。
换而言之,“破浪者”行动的最终果实虽然被总部摘取,但获益人由上到下却是遍布整个警队,他们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利益。
作为利益的最大输出者,江浩然毫无疑问会收获这些受益者的极大好感,假以时日,这些人未必不能成为他在警队最坚定的拥趸。
同时,作为“破浪者”行动背后最大的功臣,江浩然自然不会被总部遗忘。
有鉴于他在“破浪者”行动中堪称耀眼的表现,整个三分队都被邀请出席首场“破浪者”行动奖章颁授典礼,并由警务处处长万继先亲自为他们颁授奖章。
不仅如此,为了表彰江浩然在“破浪者”行动中的功绩,警务处处长万继先亲自对江浩然颁发了晋升函件。
要知道,在过去,这至少都是高级警司晋升总警司时才有的待遇。
当然,江浩然能获此殊荣,也确实因为他功业彪炳。
因此,关于他的晋升问题,警队内部还特意召集处长级(首长级)人员展开了一场研讨。
主要还是因为江浩然的晋级速度太快了,此时距离他上次晋升还不到半年时间,而且还是连升三级。
这种晋升速度在警队已经是坐火箭一般。
可江浩然所立功劳又实在太大,说是参天之功都不为过。
就拿同样是他破获的“7·13”重案与之相比,那也是小巫见大巫,云和泥的区别,简直没有半点可比性。
所以奖是肯定要奖的,关键是看怎么奖?
毕竟做不到奖罚分明,警队又何以服众?以后还有谁肯卖命?
可要是奖励太重了吧,就怕他年少轻狂生出骄纵之心,不利于日后成长;可要是奖励太轻了吧,又怕有打压功臣之嫌,挫伤年轻人的积极性,同样不利于日后成长。
这其中尺度很难掌握,一群大佬虽然聚在一块,但你一言,我一语,谁也没提出个可靠章程。
“你们二位怎么看?”警务处处长万继先看向两位副处长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