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林逸正大光明搬到了孙勤勤家,开启了老曹嘴中的“吃软饭”模式。
孙茂对林逸无常的身份还是有些膈应的,在林逸搬过来的第三天,也一并搬了过来,主要是想看下他们是如何相处的。
王苏有些受不了他,既然答应了让小两口同居,就索性放手,干嘛还要去当电灯泡?
孙茂不好对妻子解释,只能说:“你不是常说闺女是恋爱脑吗?多观察观察,准没坏处。”
王苏不以为然,她已经想好了,林逸和女儿能处就处,不能处就留子去父,多简单的事。
搬着行李兴冲冲地住进了女儿家的孙茂,三天不到,就主动搬出来了。
王苏取笑他:“不是要考验林逸吗?”这么短的时间,能考验出什么真金白银来?
孙茂郁闷道:“算了,是我自作多情了。”
“被咱们女儿当成电灯泡嫌弃了?”
孙茂吃惊地看着妻子:“你怎么知道?”
王苏怎么好对丈夫说,我可是过来人啊。
“哎,女生果然向外啊。死丫头明明知道我无海鲜不欢。她倒是好,一日三顿饭,鲜海的影儿都没有。甚至还交代厨子不放香菜不放蒜。自己老父亲的喜欢,她连问都问一句的。”
王苏啐道:“呸,活该!现在是不是能体会当年我爸爸面对你的感受了吧?”
孙茂梗着脖子道:“当年你在老泰山面前确实维护我,但比起你那闺女,可就小巫见大巫了。”他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女儿无时无刻恨不得化身女色狼把人家给扑倒,身为老父亲,实在是辣眼睛啊。
……
被自己老父亲称为女色狼的孙勤勤,正做着女色狼该做的事,把林逸给扑倒了。
她简直爱死之这男人了,坐在电脑前打字的姿势都帅得掉渣,还有那结实的小蛮腰,性感臀部,修长笔直的双腿,宽阔结实的胸膛,帅气阳刚的脸,修长灵活的十指,全身上下,无一处不散发出浓浓的荷尔蒙气息。以前她还鄙夷那些色女,动不动就想把男人扑倒的话挂在嘴边,如今她才明白,比起男人来,女人色起来,也是不遑多让。
正在写豆腐块的林逸任由孙勤勤扑倒自己,但却不为所动地道:“别闹了,再等我一会儿。马上就要好了。”
“还有多久呀?”孙勤勤从身后抱着他的脖子。
林逸双手不停地敲击键盘,道:“快了,一会儿就来。”
孙勤勤又在他身上磨蹭了一会儿,这才道:“那快点儿啊。”
等林逸完成手头的工作,上了床,孙勤勤已扑了过来,如八爪鱼一样抱着他。
林逸失笑,也回搂了她。
……
虽然没有住在一起,但王苏也会偶尔搬去女儿的别墅与她住。母女俩还会周六日一起去逛街压马路,或做做美容,顺便商讨下公事。
这日周六,王苏如往常般来到女儿别墅,她知道女儿周六日都会睡懒觉,便没有给她打电话。
别墅里静悄悄的,王苏熟门熟路地上了楼,敲了女儿的卧室门,没有得到回应,知道女儿不在屋里,但还是拿出钥匙开了门,她也想瞧瞧女儿和林逸同居后,是怎么相处的。
宽大舒服的衣帽间,挂了不少男性衣物,折叠得齐齐整整。卫生间里,也多了牙刷毛巾,男式拖鞋。梳妆台旁,有一个电脑桌,一看就是后来加上的。
唯让她感到意外的是,2米宽的大床,居然没任何变化。依然一个枕头,一个大抱枕。测量了折叠齐整的被子,还是原来的宽度。拿起枕头打量一番,60公分长的枕头,睡一个人会很舒服,但睡两个人,就有些挤了。枕头上有零星的亚麻色和黑色的短发。证明两个人同睡一个枕头。
上了顶楼,王苏就看到两个人居然在露天游泳池游泳。林逸穿着平角泳裤,以女性的眼光来看,林逸的身材确实不错,倒三角肌非常抢眼。当然,女儿的身材也是没得挑剔,四肢匀称,骨架纤小。只是,死丫头紧紧贴在林逸身上为哪般?女孩子的矜持就真的不要了?
私底下,王苏也不止一次告诫女儿,就算再稀罕林逸,也别表现得太过了。万一纵出毛病来,如何是好?有些男人,就会仗着女人稀罕自己而作妖。她是过来人,见识过不少血淋淋的事实,无论男女,在被另一半无条件地宠上一段时间后,都会生出骄狂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