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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红楼梦中的小沙弥 一个绝非善类的丑角(第1页)

《红楼梦》写了许多丑角,如“左一个小老婆、右一个小老婆"的“老渣男"贾赦,忘恩负义作恶多端的贾雨村,荒淫无道的贾珍,仗势欺人的呆霸王薛蟠……,他们在名着中被刻画成千夫所指的负面形象,令人痛斥不已。

本文单论名着最先提及的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也是一位很具代表性的丑角:那就是在葫芦庙当和尚的小沙弥,后来转行当上应天府衙的门子,被贾雨村发配边地后,居然绝地逢生,反斗倒贾雨村还押送其入狱问罪……

可以说,小沙弥这个丑角,乃是一个绝非善类的宵小之辈,不容忽视,尤需警惕。

一、小沙弥的出场

小沙弥在《红楼梦》中的首次出场,曹公写得很隐密。稍不注意,还以为他是在第四回才亮相。

其实,在第一回便有小沙弥的身影。乡绅甄士隐的女儿被人贩子拐去后,接着甄府又遭遇一场大火。原来这火是一墙之隔的葫芦庙引起的,原文如此述及:

“不想这日三月十五日,葫芦庙中炸供,那些和尚不小心,油锅火逸,便烧着窗纸……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

在“那些和尚"中,其实就有小沙弥在内。只不过,曹公在这里有意一笔带过,没明确提及小沙弥的名字,以埋下伏笔在后面的文字中相呼应地体现出来。

此乃曹公草蛇灰线伏笔千里的惯用手法,使小说荡气回肠,人物形象立体丰厚。这就有了小沙弥在第四章回浓墨重彩的闪亮出场,还被曹公冠以“葫芦僧"这一讽刺意义的称谓。

因贾雨村补授应天府尹,这时的小沙弥已华丽转身,当上应天府的门子,也就是衙门内的一名差役,吃上了官饭。

又因呆霸王薛蟠为抢人贩子手中拐养长大的甄英莲为妾,便打死了与之争夺的小乡宦之子冯渊,仗着势大便没事一样继续奔向京城。这起并不复杂的人命官司竟拖了一年之久仍没有定论,贾雨村上任后,不明就里,非常愤怒,即准备发签差人提拿凶犯。

这时,府上的一个门子便使眼色阻止贾雨村暂缓抓人。这个门子,也就是葫芦庙里的那个小沙弥。

书中是这样介绍的:“因被火之后无处安身,想这件生意倒还轻省,耐不得寺院凄凉,遂趁年纪轻,蓄了发,充当门子。"

从这廖廖数语中,便可感知,那年葫芦庙的那场大火,不仅改变了乡绅甄士隐的命运,也让这个小沙弥的人生转行。

他用了近十年时间,经过种种努力,终于去掉了和尚的身份,摇身一变成了一名公差,当上应天府待遇不错的门子。

可见,自小在寺庙里长大的小沙弥,聪明才智非同一般。虽说书中没写他如何转行当上门子的,想来也是历经磨难经过不懈打拼才获得的结果。

二、小沙弥的为虎作伥

只可惜,小沙弥当上门子后,没有坚守自己来之不易的努力,只一心想着如何走捷径,如何依靠贵人提携,实现飞黄腾达的梦想。至于良知、法度,通通都丢在一边。

十年后,这个捷径,似乎被小沙弥细心地捕捉到。

曾寄居在葫芦庙卖文为生的贾雨村在林如海的举荐下,依靠贾政的帮助,得以当上应天知府,刚好接手这起被拖了一年之久的案子。

小沙弥因早已当上这里的门子,不仅对这起案子的来龙去脉了如指掌,还对应天所在的金陵省“护官符"的情况知根知底。

为了“帮助"贾雨村断案,使得这位故人对他青睐有加,从而获得青云直上的机会。

为此,小沙弥哪里顾及公道良心?哪里在意公正执法?只一味趋炎附势为虎作伥力劝贾雨村徇私枉法,草草结案以巴结权贵。

这就有了贾雨村在密室里与小沙弥一段经典的对白。

贾雨村看见小沙弥的使眼色后,马上退堂传小沙弥入密室了解情况,得知是贫贱之时的故交后,赶忙携手赏座,还说了一番“很让人感动"的交情,便有了《红楼梦》中一段最耐人寻味的对白:

小沙弥道,“老爷既荣任到这一省,难道就没抄一张本省护官符不成?"贾雨村忙问,“何为‘护官符’?我竟不知。”小沙弥道,“这还了得,连这个不知,怎能作得长远。如今凡作地方官者,皆有一个私单,上面写的是本省最有权有势,极富极贵的大乡绅名姓,各省皆然,倘若不知,一时触犯了这样的人家,不但官爵,只怕连性命还保不成呢!所以绰号叫做‘护官符’……。"

紧接着,小沙弥便从顺袋里递给贾雨村一张本省的护官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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