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诸人一块儿利用办公室的电脑察看视频。
一米八零……橘黄上衣……运动鞋……头发不多……
尽管有这么明确的特征,查了一圈,还是没发现。
不得不暂停下来商议。
方乐说:“如果监控里没发现,一种可能是此人有心避开了监控,第二种可能就是他临时改换了装扮……我建议,让张潘指认捡拾手机的那个具体地点,由那里再铺展走访。”
洛静点头。
就算方乐不提,她也会这么做的。
老柯则说:“我觉得,还是要从犯案的逻辑来思考线索,那个作案地点偏僻,凶手有何把握成诚会走那里?难道他只是从潜伏干等随机抢劫么?但受害人偏偏携带了巨量现金,我不觉得凶手选上他会是巧合,再说受害人就算从那里过,整个用时也不过一两分钟,这种抢劫时机几乎可说转瞬即逝。”
洛静有些明白了,说:“你的意思,是凶手该是一路跟着受害人的,跟到那条狭径时觉得时机成熟,从而作案?”
老柯点头,说:“常规抢劫案的作案模式,许多也是这一类型的,何况受害人是从银行取款出来,在以往的劫案中,不少罪犯都是盯着银行进出的人来选目标,或蹲守在ATM机附近,取款者一离开就跟上。”
其他人也都点头,觉得说得有理。
洛静有了决定,说:“那么现在换个视角,从那些监控视频里找寻受害人成诚的踪影,分析他前后左右有无可疑跟踪着的人,不论跟踪者什么装束,只要身高符合1米80——”
方乐此刻举手提议说:“虽说案发现场只有一组可疑脚印,但不见得凶手没有共犯,或许行凶的是一人,还有其他人盯梢、遴选目标呢。”
也有道理。
洛静继续说:“那就不要局限于身高或者性别,只要有可疑跟踪或监视受害人的,一律锁定出来,包括边跟着边打手机的那些群体。”
“明白!”
继续探究视频,换为成诚的视角。
很可惜的是,也并没有找寻到这样的嫌疑者。
小张说:“不对呀,就算在别的地方那个跟踪者可以避开监控,银行那里总不会吧?难道那人是躲在哪里用望远镜看的?”
洛静正要回答,手机响了,她接听完就说:“尸检报告出来了,小飞,你到法医处取一下报告……”
“死者因脑部遭受多次、强烈重击导致脑体受损及内出血死亡,受袭击部位分别在前额、太阳穴等颅骨部位,以及面部……”
“推断凶器是一把金属棍棒,表体浑圆,直径3厘米左右,长度一米出头,总重3。5公斤以上……”
“作案用的布兜内沾染的血液、皮肤组织、脑浆成分皆属于死者,布兜的纤维中有洗洁剂成分,布料为帆布……”
上面即是尸检报告里的重点文字,至于死亡时间之类,和前头的推断无出入,也不赘述。
洛静在众人看完报告后,说:“既然凶手可以丢弃赃物的手机,那么作案用的凶器、衣物、鞋子也可能丢弃,死者的手包也是,案发现场及张潘所指认区域附近的垃圾弃置点、一路的各种死角、角落都要安排人清查。”
队员们都点头。
方乐忽又举手说:“洛组,各位,如果凶器是一根一米以上的棍子的话,直径3厘米,重量不下七斤,那么不该是那种伸缩或者折叠的空心棍子,而是个实体的金属棒,这样的道具在大白天持着行走在路上是很难不被注意到的,如果要隐藏,就不得不置于其他的包裹、载具之中,我建议是不是在从这个角度查查呢?”
倒也有理。
洛静又安排分析视频。
不过,依旧没有发现。
尤其是银行前头的那段监控里,连个提着行李箱的行人都没有。
这下,方乐沉默了。
那个银行前面的区域,凶手是无论如何避不开摄像头的啊,怎么就没拍到那人呢?如果不从银行那里就跟踪死者,凶手如何确定下手机会,甚至如何知道死者就带着钱呢……
这时候,办公室电话又响,是电信运营商,说是死者的通讯记录查到了,洛静让传真过来。
看着传真机吐出来的通讯记录,方乐忽提出:“洛警官,我能先看看这记录么?还有,死者的手机取证也完了吧,能不能取回来,一同参详?”
不知道方乐要做什么,洛静还是吩咐:“小飞,你去技术科要手机。”
“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