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秦屯长他们熟悉青虾山,倒不如让他们试一试。如果他们失败了,再死守也不迟啊!”
“人只有这么点,我们能够撑上十天就不错了!现在还是不要有非分之想了,大不了我们都撤到县城。”
“北燕堡失守,恐怕真的后果不堪设想。”
尽管北燕堡守军居高临下,但是乌斯都的指挥非常有方法,由于城门坚固,他没有全面进攻城墙,却专门进攻城墙两边。结果很多匈奴人就杀到了城墙上。秦绍恭那队投石机,也废了。匈奴人上来得越来越多,他们就与匈奴人展开肉搏。
汉军表现得十分英勇,砍断了刀子,他们就扑倒匈奴人,用手抓,用牙咬,甚至有汉军用拳头打死匈奴人的。有些汉军直接操起盾牌撞向匈奴人,还把匈奴人撞下了城墙。
秦绍恭拔出匈奴刀,那就是一阵乱砍。秦绍恭的刀术还比较差,仅会基本功,但是呢,他又熟悉砍杀的要害,因此他砍杀匈奴人,防守匈奴人还是比较上手。这一连就砍死了十多个匈奴人。
“杀!杀!”秦绍恭发狂喊道,“田伍长!老霍!我要为你们报仇!”
怎么也想不到这个书生在近距离肉搏,竟然表现得如此亡命,就像是敢死队一样。当然,这是环境改变了他,如果他还处于现代,根本出现这样。但是环境却让他变得勇猛起来,变得刚毅起来,甚至还变得投机,成熟稳重的历史帝,一下子转变成了热血战士。
说实话,秦绍恭真的有军人的天赋,短短四个月,就让他从书生变为战士。
“不就是个死吗?老子就是不会死!”
秦绍恭就是在这样的想法,杀得那些匈奴人四处侧翻,血肉横飞,自己也变成了一个血人。
“屯长!”一些战士忽然簇拥过来保护他,“你没事吧?”
“你们围着我干嘛?”秦绍恭大吼道,“快去杀敌!”
“屯长!你浑身都是血,你不会受伤了吧?”
“放屁!这都是黑狗子的血!给我多杀几个黑狗子!”
经过一天的苦战,汉军总算是把杀向城墙的匈奴人给杀了下去。
匈奴大军基本上倾巢出动,就在城下囤积。而城下的尸体,基本上布满了城下这一大片地。
这时候,洪雷接到县令的命令,马上让人转移镇中的百姓,并且做好撤退的准备。
洪雷随后就把庞屯长叫来,对他说:“县城都失去信心了,认为我们应该转移百姓了。”
“哎!起初我们以四百之众,拖了好久一段时间,如今县城也要撤了!”庞屯长叹道。
“转移百姓和物资,就交给你了。”
“请放心吧!”
前不久的一幕,又开始发生在秦绍恭眼前。
战士们一个个被匈奴人砍倒,全屯的战士越来越少。
越来越多的匈奴人杀到了城墙上,并且对城墙的守卫都分割包围了,秦绍恭和张释之和骑兵队的战士,一同被匈奴包围了。
“奶奶的!”秦绍恭骂道,“匈奴人越打越厉害了!我们竟然被围了!”
“都靠紧一点!”张释之喊道,“靠紧一点,汇聚力量,匈奴人就杀不进来了!”
秦绍恭大吼一声,猛然一刀向一个匈奴人的脖子砍过去,这瞬刻间,那匈奴人的脑袋就飞得多远,血如同井喷一样喷了出来!秦绍恭第一次斩首敌军,按汉律,如果完整的斩首二十个敌军,那是可以进爵的。这斩首敌军,看似那么容易,在冷兵器时代,大家都拼力量,砍下一颗人头,谈何容易!
“好!”战士喝彩道,“砍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