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四个一路闲逛,吹着牛皮,不知不觉,又来到昨天的食堂前。
兰成俊那个大嘴巴,操着一口川普,绘声绘色地向罗宾阳描述,昨天我的高光时刻。
“老大,你是没看到昨天老高好拽。”
“大名鼎鼎的校花姜学姐,要拉他去小树林,他鸟都不鸟人家。”
“要是换成我,估计也不会去,因为会腿软走不动道。”
……
罗宾阳听了啧啧称奇,怀疑我是装逼过了头。
事实上,这就是我与普通男生最大的区别——眼界。
天地之间,人人平等。
既然姜知韵可以拒绝向她表白的那个男生,我当然也可以拒绝她。
一个言听计从的男人,永远不可能真正征服女人。
因为刻在女人骨子里的基因,是渴望被引导、关怀和呵护的。
何况他们眼中高高在上的校花,也不过是我见过成千上万美女中,平平无奇的一个罢了。
我抄着手说:“昨天向姜知韵表白那个男生,行为虽然不可取,但有一点还是值得学习的。”
三人面面相觑,似在揣摩我的意思。
我没有卖关子,直接告诉他们,那个男生的优点在于不要脸。
大庭广众之下,穿得人五人六,捧着一束鲜花,向校花级别的美女表白,是很需要勇气的。
至少有百分之九十的男生,做不到这一点。
有些人平常在路上遇到心仪的女生,上去要个电话都扭扭捏捏,居然还幻想得到爱情,实在可笑至极。
“老杜,你是个要脸的人吗?”我目光炯炯地盯着杜珍波。
“这个……嗯……啊……”杜珍波目光闪躲,支支吾吾。
我忍不住噗呲笑出了声。
这家伙,早上六点半把床都快摇散架了,那会儿怎么不知道要脸?
我这三个室友中,论外形条件,杜珍波是最好的一个。
罗宾阳是个大块头,一身的肌肉,长相偏憨厚,不是讨女生喜欢的那种。
兰成俊与之相反,又黑又瘦,透着一股子机灵,用网上骂人的话说是条“细狗”。
杜珍波则身材高挑,体态匀称,五官说不上多帅气,也没有太大缺点。
好好拾掇一下,或许会有前途。
不要脸,其实是一种优雅的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