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选者,西境的下一任暴君,他又一次挣脱锁链,去履行他冥冥之中注定的使命。无尽的征途说到底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但此时每一次迈步都像是踩在钉板上,连带大脑也释放出阵阵刺痛。剧痛浸透了全身的每一寸肌肉,但经历了如此之深的折磨,它的獠牙已经很难再影响劳伦斯的思考了。在无意识地前进时,他开始想起一些事。他是谁。他做了什么。周围牢房里犯人的名字。那是德尔,茶花领第一团的下级军官。那是尼克斯,如今遍体鳞伤,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劳伦斯想不起他的军衔,但他记得尼克斯在庆功宴上的纸牌游戏中出过老千。
这会他能回忆起的东西真奇怪。
那几年真是好日子,不是吗?
“什么?”劳伦斯清了清喉咙,但他的声调也许只有自己能分辨。
你们在圣战前并肩而行的日子。可惜这是个血腥的时代,不过这正和你意,不是吗?你可是心满意足地战斗了好几年,亲手杀死了上千人。
“心满意足?真他是个好词,我被诅咒了。”
别装了,那分明是祝福。难道你不是因此变得更强壮了?肌肉更为雄健,反应更为灵敏。
“我…我是领主,我要保护他们。”
曾经是个领主,他说服自己,曾经是。
地牢的守卫们匆匆赶来,挡住了他的去路,劳伦斯舔了舔破裂的嘴唇。这并不好笑,但他还是感觉到快意仿佛胆汁一样涌上来。他一直在压抑这种恶心的感觉,但它仍死缠烂打:诡异的笑声骤然爆发,如同一连串惨绝人寰的哀嚎。笑声中没有笑意,他在笑,只是因为铭刻在颅骨深处的本能掐住了那些神经,而他不得不随着它的意志亢奋。守卫中的一人被吓坏了,他挺起长矛刺了上去。这不是一次温柔的唤醒,在黑暗中,在承载神力的那段破碎的脊骨里,野兽嘶嘶地从睡梦中苏醒。肺中的血令他作呕,他的头向后一仰,关节尖叫起来。他曾是人类,即使是现在,在时间和创伤的阴霾中,他仍能回忆起作为一个人类醒来时的感受:呼吸着灼热的空气,记忆不断复苏,梦境像回声一样消退,眼前是又一群受害者——恐惧、笨拙、有缺陷的凡人士兵,他们迟钝地抱着长矛,像是要努力回想起自己作为守卫的威严一样大吼大叫,打算鼓起勇气把手无寸铁的囚犯重新赶回地牢。
但现在的情况不是这样了。在黑暗中,在仇恨、污秽和肮脏的洞穴中,这种色厉内荏的咆哮似乎只是激怒野兽的挑衅。
感受到劳伦斯捏紧了贯穿胸膛的矛杆,那守卫发出一声凶猛的尖叫,迅速扔下矛抽出短剑,他的第一个想法是:
神选者被激怒了,有人要承受它的怒火了。
四分五裂。
几乎是在恐惧升起的瞬间,他低头看见甲胄被贯穿,胸腔被轻易撕裂,参差不齐的肋骨边缘挂着新鲜的碎肉。劳伦斯一刻不停地丢下残破的尸体向前猛冲,施展他的技艺,放纵他的感官。他的经验表明,这些敌人只是一块块会走路的肉排罢了:他要用最血腥最残忍的手段激发他们的恐惧,让他们知道,哪怕他失去了视力,也是一只致命的猛兽。
杀死凡人守卫不费什么力气。哪怕他们小心翼翼地贴着墙壁站定,每一个充满恐惧的小动作都像是雷鸣落在他的耳朵里。在野兽看来,他们无力地捏着木棍和石头直面死神,妄想让黑暗来庇护他们,似乎这就是古代的猿猴,他们天真的以为自己驯服了火,便掌控了黑暗,从而获得了围猎猛兽的能力。
但真正的猛兽可不会惧怕黑暗。
他们的恐惧是一种令人欣慰的味道,当他准确地冲向其中一人时,那人难以置信地大叫起来,试图反抗。劳伦斯昂首阔步地迎上矛尖,抬手紧紧锁住受害者的脖颈,将他的脑袋狠狠摁在凹凸不平的石壁上,然后是承载着澎湃神力与焚天怒火的一拳、两拳、三拳…直到颅骨和石壁一同炸裂,他才开始寻找下一个猎物。在那里,凭借嗅觉和听觉,他可以看到他的猎物,正滑倒、绊摔,对凛冽寒风吹来的悲鸣做出滑稽的恐惧反应。
有几个人扔下武器开始逃跑,嚎啕大哭着跑进黑暗中。劳伦斯笑了,享受着他们的混乱,他的肌肉绷紧并发力,双腿推动他如出膛的炮弹般撞入人群。他左右手各抓住了一个——试图拼死抵抗的可怜虫,他的指骨钩穿了第一个人的肩膀。那人被钉在冰冷的石壁上,眼睛凸出,还没来得及呻吟,就被踏住胸口用力一拉,骨肉分离,瞬间死去。第二个人哆嗦着瞥了一眼劳伦斯的脸,被吓坏了,在昏暗的灯光下他辨认出了刻在神选者额头上那些狰狞符文的含义。
“圣…圣座…”羔羊牙齿打颤地说着,在一瞬间突然丧失了抵抗的勇气,他的脚在半空中乱蹬,武器从他手里掉了下来。“全能之父啊,请宽恕我罪孽深重…”
劳伦斯似乎没有在意他的变化,铁钳般的手指折断了他的手臂,如同残忍孩童撕去蝴蝶的翅膀。猎人陶醉于惊恐的惨叫声中,他慢慢地低下头,用含糊不清的嘶哑声音咕哝着只有自己能听懂的语言。
“为我…尖叫吧。”
在那之后,其他的都很简单。在同伴的垂死尖叫声中,任何勇气与决心组成的秩序都消失了。幸存者连滚带爬地逃走,挣扎着逃离如影随形的噩梦,没人注意到他们正在分开,变成了一群迷失方向的无头苍蝇。他一个接一个地把他们——这些惊慌失措的傻瓜,这些罪大恶极的畜生一一干掉,他急切地让他们感受他的愤怒,还有那无处释放的恐怖力量。
“奥菲莉亚!”他虐杀他们,并欣慰于他们的悲鸣声中。异口同声的惨叫进一步恐吓他们的理智,摧残他们的神经。尽管时间有限,他仍然玩弄了一些家伙,割断他们的肌腱,用剃刀般的指骨拧掉脑袋,扔向刚刚赶来的守卫。他是一阵复仇的旋风,一股困兽般的怒火,以他们在西境所为暴行应得的蔑视,粉碎那些人渣。
目不敢视,耳不愿闻,他塑造着他们的恐惧,激发着他们的想象力。由于劳伦斯全身都插满了兵刃,他们的脑海里浮现出比自己所能想象的更可怕的可能性——他是不死不灭的,比怨灵更难缠,比屠夫更残忍。现在只剩下三个还保持理智的人了——一个满脸横肉的大块头,指挥着另外两人,剑刃对准他们的背,用更直接的死刑威胁麻痹了他们的恐惧。
这人应该是个头目。一个近亲杂交的鲁莽白痴,一心要保住他来之不易的地位而不是保住自己那一文不值的性命。劳伦斯很乐意帮他了解恐惧。
一个守卫挡在通道上,把矛杆抵在肩上,为艰难的反击做好了准备。另一人把盾牌卡在石壁的凹槽上,转过身去,朝满脸冷汗的大块头点了点头,然后惊讶地哼了一声,皱起了眉头。
有什么东西拽着他的胳膊…
肩膀没了…
鲜血在地上汩汩流淌,他躺在地上,像条被拔掉腹足的甲虫一样哀嚎着翻滚。在他身后,劳伦斯从头顶的岩壁上一跃而下,嘶嘶地挥舞着还在冒血的手臂。他享受着他们肝胆俱碎的恐怖表情,为空气中的尿骚味而欢欣鼓舞。只是刹那间,另一个人的心脏就被断臂的骨刺贯穿了,胸膛像黄油一般被切开。断臂的守卫挣扎着起身,盲目地逃开了,他一头撞在牢房边缘的石柱上,又连滚带爬地起身,跌跌撞撞地跑进了黑暗中。劳伦斯像猎鹰一样扑到他的背上,用指骨刨着他的肉,另一只手慢慢加力捏碎了他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