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好……距离还有多远?”
回答的是司机,其说:“很快就到。”
一阵车轮摩擦地面的尖叫声后,面包车停在一处街头,方乐说:“信号点在地图正中心,应该就是这附近了。”
洛静马上吩咐车上随同的警察:“记住,下车后看见小七除非实在可保障顺利抓人,否则不要马上动手,用无线通讯耳机召唤同伴,至于枪械,不到万不得已也别动用。”
所有人都说:“是!”
接着警花对方乐严令:“你留在车上,不要下来!”
这次连小韩和司机都随着下去找人了,只剩方乐一个。
大作家初始还耐得住寂寞,但很快受不住了。
他依据直觉判断,捉捕这次的嫌犯不会有什么危险性。
于是拉开拉门下了车子。
站在地面,他四面张望,发现这是一处街头,不算繁华,但往来的人也不算少,毕竟现在才入夜没多久。
他还能看见同来的警察散布在四周正对人流辨识。
方乐忽然发现,自己还拿着洛静的手机,手机上依旧显示着信号,而那信号地点依旧处在正中心半分未动。
咦?
他突想,严格来说,车子停下的地点,或说自己站立着的附近,应该就是小七打电话的发信点啊?怎么没看见人呢?
方乐左右移动了一段距离,看见不远处有个巷子——更准确说,不是巷子,而是两个商店建筑之间的一个很短的缝隙,这缝隙被旁边的饭店之类利用,成了放置垃圾桶的地方,即便站在入口都能闻到馊味。
这里头几乎一目了然,是不可能藏人的。
然而方乐鬼使神差走了进去,捏着鼻子。
为了视线方便,还开了手机电筒。
然后他发现了了不得的东西……
必须告知警花……介于洛静手机就在自己这儿,他于是打给小韩:“喂,小飞么,目标找没找到……没找到?我想不必找了,你把你师姐他们都叫回来吧,就是车旁边……”
几分钟后,洛静和小韩抵达了现场,钻进了气味儿熏人的巷子里。
方乐手指一个垃圾桶旁边,说:“我们被那个小七骗了,对方使用了小花招,你们看这个——”
方乐所指的地面有个黑色塑料袋子,袋子口开着,里头有两部未锁屏状态的手机,手机下面还有个白色毛巾,毛巾上有部分已近黑色的污渍。
大作家讲解说:“还记得前面莎莎宾馆姚丽死亡案时我对她情夫许韬可能犯案时的推断吧,这个小七估计就是利用了那一套,在这里放了两部手机,都开扩音器,并用第三部给其中一部打电话,间接跟我们联通,而我们一直追踪的只是剩下那部手机的信号,因为一直被丢在这个地点,所以信号一直没动过……看来这小子够聪明。”
或者正好看过他发表的那部小说。
小韩吃惊说:“用了三部……他手机不少啊。”
方乐吐槽:“都是偷的呗。”
洛静戴上手套,捡起其中一部手机,稍微浏览了下,说:“这一部正是前面被窃的那名女机主的。”
那么袋子底部的血毛巾——
洛静即刻吩咐:“小飞,去车里取三个物证袋来,分别将手机和血毛巾封装起来,尤其血毛巾,会是我们后面办案的物证,不可以有失。”
“哦。”小韩蹬蹬蹬跑向车子……
物证被分别包起来后,洛静吩咐收队,众人坐车连夜赶回西沙分局。
途中洛静问方乐:“对于小七的这个供述,你怎么看?”
方乐先提要求:“我想听一遍录音。”
“没问题……”
又听了一遍小七的供述后,方乐摇头说:“我听不出明显破绽,倒不如说符合细节事实的地方很多,尤其是他说的关于蔡龙昌的被害过程,并没有简单说蔡龙昌被刀刺伤然后死亡,而是说慢慢放倒又用毛巾堵住伤口防止血液喷溅,外加制止了蔡龙昌的部分挣扎,这实际上会耗费掉一段时间,正好能对上我们前面推测的由报警到警方抵达之间的那十分钟。”
毕竟与命案直接关联的三人都是在警方抵达的前一刻临时逃脱的,要是蔡龙昌被果断刺死凶手又马上混入殴斗人群里浑水摸鱼,可能就因为打斗声听不见警笛而被一锅端了,或者杀人后直接逃走,那么警方也不可能看到摩托车的逃脱。
“而且,”方乐指向身前最大的那个物证袋,“这血毛巾就是个最直接物证啊,只要证实毛巾上的血是死者的,毛巾又是东少的,或者上头有东少的汗液成分,那么小七的供词就会可信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