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先同的目的是想将这女人带回审问,在他看来,凡是出入宾馆的这种女人,只要带回一逼一问,她就会竹筒倒豆子一干二净完完全全地交代的。
到时就可以倒查,按图索骥,一个也跑不了,可以罚个盆满钵满。
只是这并非没有瑕疵,也是程序违法行为。
如果对方真是那种女人的话,好说。
可是如果不是或者错抓,追究起来也是吃不了兜着走。
现在的这个女人又抓又咬,又不配合,自己又没有抓住现场,他心里打起了鼓,万一不是这种人呢?
或者这是刚开始做呢,让她到哪儿去交代出其他人?
还有她万一到派出所闹腾起来,毕竟没有证据,理亏的一方是自己一方,那就麻烦了,苏先同有些后悔将她带下来。
现在被人一质问,他更感到棘手。
这事只可做,不可说。
“男女俱获?”周云振问道。
“是的。”
“那男的呢?没有看到啊?”
“这个吗?男的嘛,还在房间穿衣服呢,现在还没有被带下来。”
“这件衣服是一针一针缝补上身去的吗?”
“什么,什么意思?”苏先同没有明白周云振的意思。
“如果不是一针一线耗时地缝补上去的话,不早应该下来了吗?”
“这个?”苏先同脸红脖子粗,他实在回答不上来。
周云振话语有些咄咄逼人,“宾馆房间现场没有捉住男的,只有女的一人能算是实锤吗?”
“女的与谁交易?”
苏先同狼狈不堪,虚汗直冒。
他只想尽快报离开这个让他尴尬的地方。
“有些结论要在调查之后。”
“男的都没有找到如何调查?难道这女的认识男的?如果认识的话,那如何界定这种行为?因为是谈恋爱或者婚外情的话,会没有物质补尝?”
“给钱或者给东西也是算是实锤吗?”
周云振这一连串的诘问,更是让苏先同招架不住。
“而且在真相不明的情况下,谁给你们权力殴打或者辱骂推推搡搡并扭住她的手,强行带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