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版移动光源开发很顺利。
确实如他先前所猜测的一样,魔法并不是完全排斥电能,也不是不允许电灯存在,毕竟电本身就是一种魔法表现形式。
把电看成一个魔法之后,很多事情就好理解了。
用电线传输电能,就相当于在运输一道魔法,它会受到来自周围建筑的魔法影响,很正常。
只要避免电能的长距离运输,电灯还是很好实现的。
买了一堆蓄电池,还有配套的灯具,拜托孔蒂帮忙带回来。
在地下室一顿“魔法操作”,把电池缩小之后贴在大灯的后面,再在外面包裹一层橡木,使得灯具成为一个自发光的整体,然后塑形,让它们与自己的房子整体风格协调一致。
任谁也看了,也不显得突兀,不会第一时间想到是麻瓜物品。
事实上,在巫师界,滥用麻瓜物品是违法的,罗恩的父亲韦斯莱先生就专门负责这方面的事宜。
赛恩事估计,通常情况下,只要巫师不是做的太过分,魔法部一般不会这么不知趣地非得找某个巫师的麻烦,只要不导致魔法界有暴露的风险,很多时候,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赛恩斯猜测可能有很多开明的巫师家里或许也有麻瓜物品,当然某些连看一眼麻瓜都觉得眼脏的所谓的高贵人士家里,可能是没有的。
起码在这些老爷的认识里,他们认为是没有的。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巫师们做面包的原材料——面粉——全部都是巫师们自己种植的吗,未必吧!
但是巫师老爷们不管,他们是从市场上买的,只要不是直接从麻瓜手中买的,就不是麻瓜物品!
………………
挥动魔杖把自带藤柄的大小所有的电灯安装到适当的位置。
看着终于亮起来的自己家,赛恩斯满意地点点头,终于在照明方面从中世纪过渡到现代了!
这些灯什么都好,可以声控,可以聚光,可以被自己的藤蔓底座或举着或吊着,根据主人的要求在一定非范围内把自己调整到最佳的照明位置。
唯一不足的地方,还是照明持续问题!
不能像麻瓜电网一样持续供能。
但是问题不大,毕竟是经过魔法增强之后的魔法产品,赛恩斯估计充满一次电之后的照明时间可以持续一百五十小时左右。
若是一天使用十小时的话,可以用半个月,即便是连续不停的持续开着,也足够六天之用。
作为家庭照明已经合格了!
充电也不复杂。
已经不是普通的麻瓜物品了,当然不需要把电池拆下来去找插座,只需一道魔法的事。
别的巫师什么情况他不知道,反正赛恩斯自己把魔力转变成电能是很容易的。
魔法物品的充电,应该说魔法物品的补魔,自然无需等待几个小时,魔杖轻点,一道强烈的电光闪过,魔法灯就会立刻精神起来。
赛恩斯看着满屋子乱跑,各自找各自位置的“灯仔”们,思绪又跑去了一边:果然,这些家伙流行不起来是有原因的。
他口头上说开发的很顺利,其实真实情况是,为了做出这些家伙,他已经在地下室里待了一个多月了!
霍格沃茨三年级的书单都已经送来好久了!
即便有《魔法图符集》的帮助,也不是随随便便就做出一个炼金物品的,没那么容易。
不说复杂的,就说简单的木工,网上上木工手册多的是,又有几个人能真正的自己给自己做出一张桌子出来?!
若是随随便便一个人“他上他也行”,那人家学徒十几年是因为啥?
总有一些巫师认为魔法是万能的!
这句话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