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i洛杉矶分部,二号调查组,办公区。
听到技术探员说出约翰-辛克利这个名字,房间里众人的脸色仿佛开了染坊一般,红绿紫黑各种颜色都有。
约翰-辛克利,1955年生人,曾因1981年刺杀联邦总统-伶宗里根,而闻名整个联邦。
一般情况下,刺杀总统这件事,凶手要么出于政治目的,要么出于私仇或利益。
但约翰-辛克利不一样,他刺杀总统的目的是为了出名,从而吸引并追求好莱坞某知名女星,朱迪-福斯特。
得知这个真相后,整个联邦一片哗然,朱迪-福斯特的演艺事业更是直接停摆了很多年,并拒绝发表任何意见。
但因为自己的父亲十分有钱,所以约翰虽然刺杀总统,最后却没有被判处死亡,只是住进了精神病院。
关于约翰-辛克利到底有没有精神病这个问题,多年来联邦内一直争论不休。
但现在二号调查组办公区内众人可以肯定另一件事,那就是凯登-史密斯这个进出精神病医院比回家都勤快的家伙,一定有精神病。
再加上凯登-史密斯称自己的偶像是约翰-辛克利,所以二号调查组众探员对视一眼,瞬间得到了一个相同的结论:
这家伙有刺杀现在的总统布什的可能性!
“我立刻汇报这件事!”
李维斯和沃丽塔也得到了这个结论,所以二话不说就掏出手机给华盛顿方面打去了电话。
“所以,凯登-史密斯离开精神病院后一直住在哪?”
就在这时,一旁的罗安突然举起手,成功吸引众人的目光后,他大声说道:
“对方偷了三颗炸弹,而炸弹制作者托马斯的死亡时间还没有过去太久,所以我们有极大概率能在加利福尼亚州找到他!”
“对!对!对!”
“说的没错!”
听到罗安的话,李维斯和欧文组长也反应了过来,急忙把目光转向了二号调查组的技术探员。
没等二号调查组的技术探员回答,已经从罗安手里拿回笔记本电脑的莫娜就大声回答道:
“根据联邦社保及信用卡消费记录等信息显示,凯登-史密斯现在和她的姐姐一家住在一起!他们的房子地址就在南洛杉矶!”
“……”
欧文组长和卢塞恩几人闻言面色一僵,刚准备说话,不远处的一个技术探员突然举起手高声说道:
“我刚才在洛杉矶北部的某街道监控摄像头里,找到凯登-史密斯开的那辆汽车的踪迹了!”
“好样的!”
“干的漂亮!”
卢塞恩和杰克等人立即面露笑容拍手称赞,然后转头看向欧文组长,说道:
“我们立即出发前去逮捕凯登-史密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