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确实,秦王这场战打的的确漂亮,这些个外族就该好好教训一顿!”
对于这些外族,林尘确实是发自内心的厌恶,恨不能提三尺长枪亲自上阵杀敌,自己的便宜兄长八成就是死于其手,虽然没见过,可一提起这事,他就本能的心绪难平,义愤填膺。
“没错!这回只是打退了,等我大唐再强盛一点,势要将他们斩杀殆尽,重现卫霍之威!”
说起这个,小年轻安元寿可就来劲了,小小年纪也是慷慨激昂,激动不已。
“茂龄兄之志,肯定会实现的,而且不会太远,话说茂龄兄此战正居其中,当是过足了手瘾啊!”
林尘一边有些艳羡的说道,一边开始炮制食材,鹿肉的话红烧着做一份,再煨一锅汤,这东西后世的他可没机会常吃,活了二十多岁,也只尝过一回。
野鸡弄个叫花鸡,荷叶都是现成的,也简单,其他的肉一样腌一点,烤着吃就是,总共就两个人,这些足够了。
“呵呵,兄弟我要护着秦王,出手的机会倒是不多,不过劼利溃退的时候,大家伙都冒雨追杀,我倒是也顺手砍了几个,至于射死的,雨大也看不大清,没死算他命大!”
啧啧,瞧瞧人家,这凡尔赛的功夫,林尘都噎得慌,好好的问这个干啥,整得自己手上动作都不连贯了。
时间便在两人聊天打屁中过去,林尘的美味总算大功告成了,将食物搬上案几,两人对坐着开始造起来。
案几就一张,还是从农户家里挑的相对好的一张,两人共用,将就着对付吧,再说离的近些,还亲热些。
“斯哈,这鹿肉好吃,嗯,这鸡也不错,初元兄好手艺!”
“吃得惯就好,来再尝尝这酒!”
能不好吃么,后世有啤酒鸭,林尘没啤酒,用了黄酒焖地鹿肉,还有辣椒调味,加上自己泡的酸萝卜,这种烹饪手法现在可没有。
还有那鸡,光是看着就新奇,让人期待感拉满,只要味道不太差,谁也不好挑毛病,更何况这味道本就极好,鲜嫩爽滑,可不是好吃么。
也就是这安元寿文化水平不够,有些词穷,不然怎么也得说个珍馐美馔,齿甘乘肥什么的。
“这就是最近火遍长安的一品香了吧,嘶,果然够烈,是爷们喝的酒!”
对于安元寿一脸没见过世面的样子,林尘是满意的,甚至是欣喜,就是喜欢这个调调。
虽然是两个人喝酒,可喝酒这事只要对了人,两个人也能喝的痛快,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不外如是。
酒酣耳熟,两人诉起平生,林尘说的是自己好吃懒做,放牛贪玩,最后幡然醒悟,拜师学文习武,偷空勾搭美娇娘的光荣事迹。
安元寿说的是自小习武学文,后随父亲征战,辗转各地,今年才入了秦王府,做了秦王跟班。
林尘眼睛瞪得斗大,原来这其貌不扬,至少比自己差点的小子,竟然又是一个二代,其父亲乃是当今上柱国凉国公安兴贵。
他奶奶个腿的,怎么遇到的竟是些勋贵子弟,合着就他林尘是个没根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