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院所有人再三权衡利弊,决定还是将决定权交给自家陛下处置吧。自已只管如实上报便是。
其实若是一州知府、知州这样的地方官,御史们或许还敢操作一下,至少年底不能给自家陛下添堵,免得大家都过不好年。
可这是统辖一省的布政使啊!正八经的封疆大吏,还是隆庆帝的心腹。
御史们也不敢妄加猜测,只能将自已所见所闻如实书写奏折,同各省的弹劾一并呈上。
……
年关时节,百官忙,隆庆帝更忙。
自古以来,皇帝为了分化臣子权利,加强中央集权,会不断的扩大官僚体系,以官僚监察官僚。
如中央废丞相,分化相权,将一个人就能干的活分给三个人,甚至更多的人。
还有地方,实行三权分立,军、政、法三权互不干涉。
明明一个人就能干的活,非要分给三个人,越分越臃肿,越分下去朝廷的效率越低,百姓的负担也就越重。
道理很简单:通过不断精细化,划分地方权利,来限制地方的资源统合与行政效率,从而保持中央权利的绝对至高无上。
自汉朝以来,历朝历代官员数量一直在不断攀升,明明很多职位完全是屁用没有的,但人家就是设立,不到设立了,还弄几个副职位分权。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弊端。
官僚机构的臃肿,皇帝是知道的,但:主不在乎。
相较于家天下权利的稳定,只好再苦一苦百姓了。
华夏自宋以后地方一直就是三权分立,毕竟唐朝前车之鉴在那里。
看似分工明晰,实际上权利一直是处于一种交叉状态,地方官僚集团会自发的组团。
为了避免地方官员结党营私,结拜联姻。于是巡按御史诞生了。
可巡按御史也得有人监督啊。
于是就诞生了极度抽象的,套娃式御史制度。
中央有御史大夫,地方有巡按御史,两者之外还有专门监察御史的御史!
以御史监察官员,御史上面再设御史监察御史,直接归皇帝统领,望风而奏。
当然,这种制度不能说完全没用,只能说是望梅止渴、抱薪救火。
或许在一位明君治理之下,贪腐之事能压抑一时,一但贤明的皇帝死去,上位一个能力不强的统治者,那这样的制度,只不过是凭空加在百姓身上的又一副枷锁镣铐。
历史无数次证明了,官员监督官员,自已监督自已,纯纯是脱裤子放屁!压根没有公平可言。
甚至监察制度衍生出来的御史们,成为了凌驾于地方官员之上的特权群体,以监察权行腐败之事。
以腐败治腐败,只会引发更大的腐败。
隆庆帝因为“穷”,有幸意识到了这一点,为了减缓百姓负担(主要是为了减缓朝廷财政压力,因为刚登基那会是真的没钱)
隆庆帝对监察机构进行了精简、将几个御史部门归于一个。不论中央还是地方,都由皇帝本人直接统领。
这样的好处就是,一年国家可以节约不少的俸禄,但坏处就是,隆庆帝的工作量变的更大了。
所以每年年底,对于隆庆帝而言都是非常难熬的日子。
其实对于权利的监督,华夏古代的先辈们从未断过尝试。
甚至有数次,诞生了鼓励民众监督官员的思想启蒙意识。可最后都因为生产力的限制,以及信息传递不便,而宣告失败。
最出名的便是朱元璋。
无论他的目的是什么,但确确实实,实现过了一段时间百姓监察官员的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