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书记邓长风讲话道:“成立‘拆迁办’和出台《1-4号地块征地拆迁奖惩办法》,是报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并批复的重要事项,对我们江北区来说具有重要意义。一个机构和一个办法,体现的是‘点面结合’的工作方法。这个‘面’,就是指全区的‘拆迁办’;这个‘点’,就是1-4号地块征地拆迁的奖惩办法!关于这个奖惩办法……”
邓长风端起面前的茶杯,喝了一口里面清郁甘醇的茶水,又开口道:“咱们有的同志可能会说,1-4号地块只不过是桥码镇的一小块区域,我们犯得着为这么一块小区域的征地拆迁专门制定一个办法吗?”说着,邓长风抬起眼,看向旁边的区长唐城河,“唐区长,您来帮助给大家解释一下。”
邓长风把这个皮球踢给了唐城河,要唐城河来接球。邓长风担心的是,等会唐城河会不会有不同意见,所以还不如让他先说。而且,邓长风不是问唐城河有没有意见,而是让他“解释一下”。这就给其他常委一种感觉,这个事情他和唐区长已经统一了意见,只是让唐区长来说明一下区委的具体考虑。
的确,邓长风事先让周立潮来向他唐城河汇报过,但是除此之外,邓长风本人却没有来和唐城河沟通、商量过。邓长风是认为,让周立潮来说一下,这个事情就算定了;还是邓长风本身就有点心虚,怕当面和唐城河商量,唐城河要是提出不同意见怎么办?
所以,这会儿让唐城河来“解释”?要是唐城河按照邓长风的意思来解释,自然是最好;要是唐城河表示了质疑,邓长风还有回旋的余地。
还真别说,邓长风的这几年区委书记,绝对不是白当的!
唐城河也没有被问得不知所措,他很自然地接过了话头:“哦,《奖惩办法》这个事,上会之前,邓书记就让周区长来和我商量过。我起初也困惑啊,专门为1-4号地块这个小区域的征地拆迁工作制定一个奖惩办法,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随后,他顿了一下,回看了邓长风一眼。
邓长风也微微愣了一下,不知道唐城河这突然的停顿是什么意思?表面上,邓长风还是嘴角露出一丝微笑,像是在鼓励唐城河继续往下说。唐城河回以一笑,随后继续:“但是,后来周区长向我解释了邓书记的意思,我也才理解,制定这个《奖惩办法》是非常有意义的。”
邓长风和周立潮交换了一下眼神,到目前为止唐城河的话正是他们希望他说的。只听唐城河又道:“1-4号地块在之江新城中,既有‘心脏’的作用,又有‘大脑’的作用,不得不重视。”
本来,其他常委有的开始有点困倦,毕竟昨天好几个常委应酬到很晚,个别宿醉未醒。然而,当唐城河说这个“1-4号地块”是之江新城的“心脏”和“大脑”的时候,大家觉得颇有新意,精神也被吊了起来,不由都看向了唐城河,想要听他接下去还会说什么?
唐城河果然没有让大家失望,他继续说:“我说1-4号地块是‘心脏’,是因为这个地块拆迁建设之后,其他地方才会开始启动,从这个地块向江北其他地方输送血液,整盘城市东扩的大棋才会动起来;我说它是‘大脑’,是因为这个地块,以后就是市民中心,也是市委、市政府的办公场地,我们市里的四套班子都将入驻那里,各种政令将从这里发出,因而说这里会成为‘临江的大脑’,应该也没有问题吧?”
众人也都不约而同地点头。邓长风也不由佩服唐城河的语言表达能力,既形象又生动!似乎比自己那种偏传统、正儿八经的表达方式更有表现力!邓长风心里微微地有些后悔,刚才是不是不应该让唐城河来“解释”?
然而,这个时候又不好叫停,不管怎么样,唐城河都是区长,况且他还没有正式开始解释。邓长风只好暂且忍耐,继续往下听。
“正因为这个地块的特殊性,我认为,专门制定一个《奖惩办法》也是有必要的。”唐城河继续道,“目的就是加快这个地块的征地拆迁进度,让市民中心的建设可以尽快启动,不辜负市委、市政府对我们的重托!”
这话又正是区委书记邓长风需要唐城河说的,他以为唐城河说到这里,应该也差不多了。正要接过话头,没想到唐城河又说:“这个《奖惩办法》很重要!刚才邓书记也说了,这是一个‘点’,以后要带动‘面’上的工作。也就是说,虽然这是1-4号地块的奖惩办法,实施一段时间之后,要运用到整个江北区面上的征地拆迁工作上,所以这个奖惩办法的细节,大家还是要好好看看、认真议一议,毕竟以后将和大家分管的工作、分管的干部也息息相关。邓书记,我先说这些,这个奖惩办法,我也是第一次看到,我先看看,等会再参与讨论。”
邓长风和周立潮之前都已经审定过这个考核办法,因而他们都是仔细看过的,考核办法的重点,就是对“五一节”前无法完成征地拆迁任务的干部,要予以严厉惩处。这一方面是为了满足邓长风在“五一节”前完成1-4号地块征迁的要求,以便在节后就可以启动5号地块的征迁!这是邓长风挽回儿子事件不良影响必须走的一步。另一方面,是为满足周立潮、严俊、干嘉栋等人要惩处陆轩的愿望,他们判断陆轩很可能在“五一节”前无法完成征地拆迁任务,然而陆轩是区管干部,要是没有明文规定,严俊无法惩处他,所以才要在区级层面形成这个《奖惩办法》!
一般来说,这样的《奖惩办法》,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把关之后,拿到常委会上,大家也就粗粗地过目一下,说几句“正确的废话”,让起草的部门再去稍作修改,也就通过了。
然而,刚才唐城河却提醒大家,这个办法“以后将和大家分管的工作、分管的干部也息息相关”,这不得不引起大家的重视。作为一个常委,最重要的也就是事权和人权,一个是在分配资源上,一个是在用人上,这是大家都要争的,因而常委们也就认真地看起来。
一旦大家关注到自己息息相关的事情上,意见也就多起来了。大家你一嘴、我一舌,提出了很多意见,搞得负责牵头起草的周立潮和拆迁办、区委组织部的领导头都大了,这个办法是他们联合起草的。但如今这个情况下,他们又不能叫这些常委“闭嘴”,还只能恭恭敬敬地记录下来。
到了后面,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卢玲开口了,她说:“我刚刚听了其他常委的意见,提了不少意见,我也非常认同。我就提一点,就是这个《奖惩办法》中,关于‘惩’讲得非常明白,就是在‘五一节’前,要是完不成任务,小组的组长要受到处分、降职或者调整。但是关于‘奖’这一块,就有些模糊。只说了优先评优评先、优先提拔,这个‘优先’是很不好把握的。我认为,既然‘惩’上是刚性的,那么‘奖’上也应该体现刚性,这样才更容易调动积极性。比如说,下次提拔任用中,在征地拆迁中获得“一等奖’的,就要比‘二等奖’的先提拔,这样明确下来,大家就有了更明确的方向,而不能含含糊糊,以免以后有人搞变通,‘二等奖’的人,却比‘一等奖’的人先提拔,这样会极大挫伤干部的积极性!我就讲这一点。”
卢玲说“以免以后有人搞变通”的时候,虽然没有看任何人,但实际上,她是针对区委组织部长李长缨的。卢玲和李长缨尿不到一壶去,区委组织部的许多用人方案,虽然表面上打着公平公正的幌子,但是在卢玲看来,却包含了李长缨的“私心”,今天在制定这个《奖惩办法》上,卢玲就是要削弱区委组织部的权力空间。
很多事情,规定的越详细,操作空间也就越小。区委组织部长李长缨自然听出了卢玲是在针对自己,马上说:“这样,规定得是不是有点死?”随后,他看向周立潮。
不等周立潮说话,卢玲直接针锋相对:“惩处人规定得那么明确,奖励人却含含糊糊,这是不对等。而且,咱们随着城市东扩力度进一步加大,我们区级各部门肯定以后将派年轻干部到征地拆迁一线去指导和工作,要是在奖励上不予明确,以后大家手下的人被罚的时候有份,但是被奖的时候却没有明确依据,大家说,是不是太吃亏了?”
这句话是很有煽动性的,各常委也担心,因为奖励条款不明确,组织部操作空间大,以后自己的人被罚的时候在列,被奖的时候却轮不到。手下肯定就会责怪自己的领导无能!还不如现在就把规则写明白,因而也纷纷支持卢玲:“我认为卢部长说得有道理!”“是啊,奖励方面也要写明白,大家凭本事、凭能力!”“我也赞同,‘一等奖’就该比‘二等奖’先提拔,论功行赏,这点不能含糊!”
看到大家纷纷赞同卢玲,常务副区长周立潮也不能再说什么,否则可能会犯众怒。区委组织部长李长缨也不好多说,不然别人就认为是他故意要在“奖励”方面含糊其辞,以留足操作空间。
区委书记邓长风看到大家都是这个意思,而他要的主要是能确保“五一节”前完成1-4号地块的征迁,大家提出的意见是可以促进这个目标达成的,因而也没太大的意见,他转向周立潮:“周区长,这个办法是你负责牵头起草的,大家的这个意见,你看怎么样?”
在奖励方面,周立潮是要确保干嘉栋能够提拔,而在他看来,干嘉栋只剩下几户的拆迁,夺得“一等奖”应该不成问题,这一点干嘉栋自己也很有信心,因此他说:“既然大家都是这个意思,我也没有意见。”
邓长风又问唐城河:“唐区长,你看呢?”
唐城河笑笑说:“办大事前,一个好的游戏规则决定了成败。奖惩的刚性,能够做到对等就好。办法里,明确写入,在提拔使用、评优评先、年终奖金上,一等奖优于二等奖,二等奖优于三等奖,依等次进行,我相信是最公平公正的,也是最能服众的,其他我也没有意见了!”
邓长风就说:“好,那么请区委组织部、拆迁办按照大家这个意见,进行修改,尽快成文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