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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1页)

何文第一次进城的时候,那年他二十八岁。确切地说,那次并不是他第一次进城。在那之前,他去过好多次新宾县城。县城虽小,虽偏居一隅,虽在很多城里人看来,那不过是一个被几十座鸡犬相闻的土灰色村庄和群山洋葱一般层层包裹着的寥寥几万人的聚居地,无论建筑规模还是人口总量,都不及城市的十分之一,但毕竟它是一座县城。县城也是城,也有一个“城”字。况且,那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县城,清太祖努尔哈赤就是自幼在那座县城辖域里挖棒槌,挖出来了一个大清朝。作为清朝故里,新宾县在中国历史上都有着浓墨重彩的一笔,怎么可能连一个“城”字都担不起来呢。即便不说县城,就是抚顺城和沈阳城这些无可置疑的城市,何文也去逛过几次那里的商场。何文还在抚顺城里的技校学习过几年。但真要是较真掰扯,逛商场和进城终究又还是两码事。前者更像是打马路过,后者至少是要打尖住上几晚。

何文那次进的“城”不是抚顺城,也不是沈阳城,更不是新宾县城,而是北京城。前一个周六上午九点多下的火车进城,后一个周六上午十点前上的火车出城,不多不少,刚好住了一个星期。

第一次进城,何文多少是有些紧张的。前一天早晨还在农村老家的炕头上吃着煎饼卷大葱,第二天一早,人就出现在了几百公里以外的大都市北京的火车站出站口。独在异乡便是异客,或者对于他来说,根本谈不上“客”字。虽是应了好朋友潘老二的邀请,来北京玩上几天,但潘老二做不了北京的主。他既不是北京的主,何文也就算不得他请来的客。确实,潘老二不过就是在北京城一家小饭店里端盘子的打工仔,到北京还不到一年,没个稳定的落脚地方。先是跟湖北的一对小情侣和三个单身汉合租了一个三十几平方米的房子,后来认识了两个从抚顺过去的老乡,就又跟老乡合租了一间二十多平方米的地下室。潘老二自己在北京还没站稳脚跟,或者可能这辈子都没有办法在北京站稳脚跟,所以对他来说,和何文一样,北京是异乡,他是北京这个异乡的异客。不,不是客,是路人,路人甲乙丙,随便哪个。

出了车站,何文并没有马上见到潘老二。他从抚顺站上火车前,潘老二给他打电话,约好第二天去北京站接他,就在出站口旁边的肯德基店门口碰面。等到何文准备下车的时候,潘老二又打来电话,何文没敢接,直接给挂断了。跨省电话,长途加漫游,一分钟通话,两个大肉包子的钱就没了。何文发短信给潘老二问打电话什么事,潘老二回短信,说是出租车堵在了去车站的半路上。2002年,北京城的大街虽不比如今这般堵车堵得让人抓狂,但堵上个把小时已是不足为奇。在那次去北京城之前,何文的脑海里对“堵车”这个词是没有概念的。那些年,跑在县城马路上的小汽车也陆陆续续多了起来,但也仅仅是多了起来,并没有多到拥挤的程度。

而眼看着北京城大街上望不见首尾的屁股不停冒着青烟的小汽车走走停停,比他赶了五六年的老牛车走得还慢,便理解了原来在大城市里开车,也会像人吃饭一样,嘴里塞多了饭菜,下咽的时候会在喉咙处噎住,进不去也出不来。何文就蹲坐在出站口旁边的肯德基店门口,左右手里紧紧攥着从几百公里以外的农村老家带过来的几个装得鼓鼓囊囊的塑料袋子,袋子里装了一些晾干了的山野菜、松子之类的山货。有一个深黑色塑料袋偶尔动上一两下,发出哗啦哗啦的声响,声音很低,淹没在嘈杂的人群中。那里面装的是五十只带子的河蛤蟆。何文知道,潘老二喜欢吃河蛤蟆。话说回来,那东西肉紧味鲜,营养价值还极高,谁会不喜欢吃呢?除了喜欢吃河蛤蟆,潘老二还喜欢吃老家的土鸡。何文原想着也拎上一只土鸡,但转念一想,拎着一只活鸡坐火车进城,不仅土鸡土,连带着自己也显得土。于是,带土鸡进城的念头就打消了。也是多亏了何文的这个怕“土”的念头,那只被他妈五花大绑了的土鸡一直活到了第二年的中秋节,多活了将近一年时间。

何文最终见到潘老二是在一小时三十七分钟零二十一秒以后,也可能是一小时三十七分钟零二十二秒以后。就好像他是第一次进城知道城市的大一样,他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时间是可以过得那样的慢,慢到分秒在他腕上的表盘里比北京城大街上拥堵的车还拥堵。他蹲坐着,一步也不曾离开。人群打他的视线里出出进进,一张熟悉的面孔都没有。城市太大,大到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城市太繁华,繁华得让他眼花缭乱,不辨南北东西。他怕一旦走进去,哪怕只是一小步,就可能把自己给弄丢了。不想弄丢自己,最好的办法就是等在原地,等潘老二来找他。可是等久了难免尿急,因为是第一次出远门,第一次进北京城,免不了紧张,一紧张就忘了在火车上撒尿了。十几个小时没撒尿,又焦急地等了那么久,能不尿急嘛,但尿急也得先憋着。

潘老二走到何文跟前,上下打量了一番起身相迎的何文,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潘老二笑,不是因为见到了从老家来的快有小半年时间没见面的好朋友,也不是因为让何文久等,等得他眼圈都急红了。他是个躁性子,从不等人,也从没让人等过。真难为他破例等了一个半小时还多。潘老二笑,是笑何文一身的穿着太老土。深黑色的西服,裤子上的裤线清晰可见。

那身西服潘老二见过,在何文的婚礼上。何文平时不穿那身西服。在农村整天跟牛车和黑土地打交道,穿西装跟过日子风马牛不相及。潘老二看到何文在婚礼上穿那身西装,那是何文第一次穿它,五年前的事了。潘老二在北京火车站看到何文穿那身西装,是何文第二次穿它。只穿过两次,都被潘老二给看到了。十一月的北京,虽不比东北那样寒冷,但毕竟是北方城市,人们大都已经穿上了厚毛衣或者羽绒服,大概也就只有年轻人有的还穿着西服。不过年轻人穿西服,西服里面还穿棉衬衫。何文穿西服,里面穿的却是他五年前婚礼那天穿的浅粉色单衬衫,还扎了一条花领带,也是婚礼上扎的那条。最要紧的是,何文大冬天穿西装,却蹲在北京火车站人来人往的出站口。因为裤子紧,不得不把腿叉开老大,裤裆里的那坨肉把裤裆撑得老高,看着格外显眼。原本打消了带土鸡进城的念头是为了显得不土气,却不想土鸡没带,却仍然逃不过一个“土”字。多年以后,何文再想起那个情景,便明白了一个人土与不土,跟拎或者不拎一只土鸡无关,至少是关系不大的。

“文哥,刚才你在那儿蹲着,我老远就看见你的鸟快钻出来了。”潘老二笑嘻嘻地指着何文被撑起老高的裤裆说。

何文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裤裆,脸腾地一下红了,忙解释说:“裤子瘦了,裤子瘦了。”

潘老二没注意到何文的尴尬,一边笑一边又把何文端详了一番,说:“你这是第一次来北京吧?就算是第一次来,也没必要搞得跟大姑娘上花轿似的,你这穿得也太夸张了吧。”潘老二边说边笑,又说:“你带别的衣裳了没?”见何文摇头,又说:“我的衣裳你肯定是穿不上,待会儿我领你去动物园买套衣裳,把你身上的给换下来。”

何文越发觉得囧困,继而又生出了几分微怒。之所以微怒,一来是潘老二嘲笑他土,嘲笑也就嘲笑了,还没完没了了。虽然他自己也察觉到了自己的穿着在那个早冬时候北京城的街头,确实于时于地于人于景都有些不相适宜,但好在没有人认得他,嘲笑过了也就罢了。可别人没嘲笑他,偏偏是他在北京城唯一认得的潘老二嘲笑他。潘老二也不过就是从东北农村刚来城里不到一年时间,就真把自己当成城里人,开始瞧不起农村人了?当年在村子里,潘老二是何文的跟班,人前人后都是哈着腰赔笑脸。

可如今不是在农村,离开了自己的地盘,在北京城人生地不熟,何文反过来多少还是要看一点潘老二这个当初的小跟班的脸色,有种虎落平阳被犬欺的感觉。二来还是跟潘老二嘲笑他土有关。土归土,嘲笑归嘲笑,潘老二说要带他去买一身新衣裳,他也没什么意见。问题出在潘老二说的是带何文去动物园买新衣裳。什么意思?买衣裳为什么要去动物园?这是挑明了没把他当人看?这就不是嘲笑他土这样简单的事情了,而是带有了一种侮辱意味。

潘老二见何文有些不高兴,一双小眼睛滴溜儿转了几圈,大约知道了何文为什么不高兴,便解释说:“动物园是北京城里一个服贸批发市场,跟咱们县里过了彩虹桥那疙瘩差不多,不过比那可大多了。那疙瘩衣服卖得贼便宜,比县里便宜。”

听潘老二这样一说,何文拧紧的眉头舒展了许多,接话说:“这北京城里的衣服还能比老家县城卖得便宜?”说着,何文隔着上衣,下意识地摸了摸衣服内侧的衣兜,里面装着他的身份证和这趟进城带着的一百五十三块钱。

潘老二说:“一会儿去了你就信了。这事我骗你干啥。”说完,想了想又说:“放心,一会儿买衣裳,我掏钱。”

何文赶忙赔着笑脸说:“那可使不得,使不得。”

又说:“买衣裳我有钱。再说,其实买不买衣裳都行。我在这儿就待几天,除了你,别人也不认识。我穿这身衣裳,谁爱笑话就让谁笑话吧。”

潘老二说:“我还想着领你在城里城外可劲儿逛逛呢。天安门、故宫、颐和园和天坛得去吧。还有长城,不是都说不到长城非好汉嘛。你总不能穿成这样去爬长城吧?来了这儿就听我的。买件衣裳看把你给急的,跟我这么见外,还把不把我当兄弟了?”

何文深吸了一口气,想说些什么,嘴张到一半却又合上了。

“你这大包小包的,都拎的什么呀?”潘老二刚才只顾着嘲笑何文的土,说了好一阵子话,才终于发现何文两只手里都拎着装得鼓鼓的塑料袋子。

何文哦了一声,好像也是突然才想起来,手里还拎着从老家带来给潘老二的东西。何文把左手拎着的袋子举到潘老二面前,说里面是给他带的干野菜,有刺老芽、蕨菜、猴腿。还有两个袋子,一个里面装着松伞蘑,另一个里面装的是松子。说完,何文放下左手,又把右手拎着的袋子举到潘老二面前,说红色袋子里装的是从小石头沟里抓的蝲蛄,黑色袋子里装的是五十只带子的河蛤蟆。

“本来还想给你拿只活鸡过来,鸡都装了袋了,后来想想,那东西拉?

?太臭,要是在火车上拉了??,我是闻习惯了,别人不一定能受得了。”

何文没说不带土鸡是为了不显得土。如果那样说了,怕是会把刚刚转移开的话题又引回到他的穿着土气上来,然后又接上了去动物园买衣裳的话茬儿。虽然知道了潘老二说的动物园是卖衣裳的地方,但终究还是觉得有些别扭。中国汉字那么多的文字组合,好听的、好玩的、新奇的、猎奇的、寓意美好的、搞怪逗趣的,随便用哪个来给一个服贸市场取名字都可以,可偏偏用了“动物园”这三个字。何文觉得,当初给那个服贸市场取名字的那个人,他在取名字的时候,内心里是邪恶的,他是把去那里买衣裳的和卖衣裳的人都当成了动物。想到这一层,再想到待会儿潘老二会带着他去那里买衣裳,由此,自己也被取名字的那个人骂成了动物,忍不住朝地上啐了口唾沫。

“×!”

“咋地了?”潘老二滴溜儿转着他的小眼睛问。虽是瞪着眼,看起来还是跟普通人眯着眼差不多。

“没咋地。吐唾沫吐到鞋上了。”何文低头看了一眼,指甲盖大小的一块唾沫粘在了黑亮的皮鞋鞋面上,唾沫上还漂着一小片韭菜。想是何文早上在火车上吃从家里带出来的韭菜鸡蛋馅包子,吃完没有漱口,那片韭菜就贴在了他的牙齿上,或者嵌在了齿缝中。吐唾沫的时候,那片韭菜就一并给带了出来。何文用力跺了跺脚,没有把唾沫跺掉,便又弯下身子,把右手拎着的袋子转移到左手上,从兜里摸出一截卫生纸,把鞋面上的漂着韭菜的唾沫擦掉。

何文捏着擦唾沫的卫生纸四下搜寻了一番,左前方穿过人群,大约五十米外有一个垃圾箱。正在犹豫要不要走过去把卫生纸扔掉,潘老二开口道:“就扔地上吧,没人管。”

“能行吗?”何文问。

“真没人管。城里人也都随便往地上扔。”潘老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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