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安邦一脸茫然,显然是没明白曹崇敬问的是什么。
“我是说,你是个有能耐的人,夏收前那会儿其实就算没有我,你也不会饿死,以你的能耐,哪里都能活的很好。让你入赘给宜秀,你甘心吗?”
他说的是上辈子陈安邦去北边边境的事情。
可陈安邦显然不知道他的想法。
他摇头苦笑,“小哥,事情不是这么算的。”
“我那时候是真的活不下去了,不是我真的会饿死,而是我看不到希望。”
“那时候我但凡愿意,小姑不会看我饿死,我至少能撑到夏收的。”
“可是之后呢?上工,挣工分,还债……”
“无穷无尽……”
他苦笑了一下,“在那个家里,我挣来的所有东西都不是我的……”
想想也是可悲。
就那么十几二十天的时间。
他险些远走他乡,不知道下一步是死是活。
气氛一时之间沉默了下来,只有两人的影子在煤油灯下摇曳不定。
曹崇敬懂了,不回答最后一句,就代表他可能没那么心甘情愿,但也没那么抵触。
心性坚定的人从来不会后悔自己的选择。
他觉得这一刻陈安邦和宜秀的想法出奇的一致。
都是三分的喜欢和七分的无奈。
他们对彼此感观都尚可,但之所以同意这门婚事,更多的是无奈的选择,而不是喜欢。
想想也就释然了,这不是生活富足的21世纪,结婚讲究个两情相悦。
如今能有三分欢喜,便已经是幸运了。
若是换一个人,曹崇敬肯能都不放心让他入赘给宜秀。
可这个人是陈安邦。
上辈子远走几十年,还能交代后辈子孙念着老家,就算是没见过的,老家下一辈的姑娘出嫁所生的孩子,都能得到他们的好意。
没有利益往来,仅仅因为几千里之外,老家的一通电话。
“家里的孩子考大学考到你们那里了,能不能给带着熟悉熟悉路。”
人家孩子就把他家老二一家三口安排的妥妥当当的。
不说别的,就说上辈子他家老二吧。
那是个跟亲兄弟都要算计的明明白白的主儿。
向来只有他占别人便宜的,别人根本就见不到他一分一毫。
这么一对比的话,自家孩子该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