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王爷!”
刘振手下五千多人,还有这次杨峰带回来的三千多人。
总计将近九千人马,在平城南门外集结。
众人列队,旌旗迎着狂风猎猎作响。
杨峰策马站在众人的面前,迎着数千双炙热的目光。
他将马背上挂着的宇文家三兄弟的头颅,取了下来,然后高高举起。
“生逢乱世,男儿当代三尺之剑,立不世之功。”杨峰纵声高呼,声音极具穿透力。
“高柳城外一战,我五郡男儿,以五千人,全歼匈奴人,一万有余,斩敌将三名,这便是那三名敌将的头颅。”
“这不仅仅是三颗敌将的头,而是男儿的功勋。”
杨峰的声音抑扬顿挫,在他的煽动之下,近九千名兄弟的目光越来越热切。
胸腔里面的热血被杨峰几句话就点燃了。
生逢乱世,男儿当带三尺之剑,立不世之功。
乱世,对普通人是挑战,但也是机遇。
上阵杀敌立军功,这是他们唯一可以跳跃阶级的捷径。
“开战之前有人跟我说,咱们这些兄弟都是没上过战场的菜鸟,连人都没有杀过,怎么去跟那些凶狠的匈奴人厮杀?”
“此战,已经让所有人都看到,我五郡男儿的血性,我们保卫家园的决心,在外族面前,我们只有一个身份,那就是汉族,同族皆为同胞,异族皆为异类。”
“杀异族,卫五郡!”杨峰高举着那三颗头颅,一声怒吼,声震云霄。
“杀异族,卫五郡!”
“杀异族,卫五郡!”
“杀异族,卫五郡!”
近九千名兄弟齐声呼喝,震得大地都在微微颤抖。
“从今天开始,你们这些人将分为四营,三千名强弩手为疾风营,由刘振担任将军。”
“末将领命!”刘振来到杨峰的面前,半跪抱拳。
“于云涛!”
“末将在!”
“我给你的人补到三千,为陷阵营,你担任将军。”
“末将领命!”
“傅明诚!”
“末将在!”
“我给你的人也补到三千,为先登营,你担任将军。”
“末将领命!”
傅明诚和于云涛心中狂喜,从一个世家子弟一下子就成了,手握三千兵马的将军。
而且他们已经在前线立下了军功,只要跟着杨峰好好干,以后的职位肯定不止于此。
除了这些封赏,杨峰还对那些参与了伏击战的所有人,进行了不同层次的嘉奖。
表现勇猛的都当了基层的军官。
“全军听令!”杨峰一声高呼。
全军全部立着笔直的军姿,目光热切地看着杨峰。
“目标卤城,全军急行军,给本王以最快的速度,到达卤城。”
“是王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