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中那些大姨大妈身上戴的金首饰,确实是比较传统。
比起买金首饰,她倒觉得不如买金条,起码保值。
“不是说结婚都要买三金,该有的咱只能多不能少。”
陆砚之根本不给温颜拒绝的机会。
揽着人就往里走。
温颜这才反应过来。
好像还真是这么回事。
两人一进店,店员就热情地招待了起来。
温颜瞅了下。
好像也还不赖,没想到现在金饰都做的这么洋气了。
倒是自已有些主观,居然很多款式还挺好看的。
陆砚之眼观鼻鼻观心,只要温颜多看了两眼的,全都让店员拿了出来。
温颜最后试了些自已觉得款式还不错的。
还没来得及说什么,陆砚之就让店员全部都包起来了。
温颜无奈拧眉,“虽然你有钱,但是买这么多,我也没有三头六臂带不了啊!”
而且,有的可能带着就款式过时不喜欢了。
着实是没什么必要。
陆砚之毫不在意,“家里装得下,你喜欢就随便买,回头上新款咱们再来挑喜欢的。”
结完账,陆砚之又拉着温颜要去旁边的珠宝店。
温颜这次说什么都不进去了,“买了够多了,我是真的戴不了,买了也是放着没必要,等需要的时候再来买吧。”
“也行,那再去看看衣服。”
。。。。。。。。。。。
温颜其实买东西不是个纠结的人。
看中了就买,没什么好犹犹豫豫的。
但是跟着陆砚之,不犹豫也变得犹豫了。
但凡是自已多看两眼,陆砚之就直接喊店员包起来。
充分体现了什么叫真正的财大气粗。
幸好不需要自已提回去,陆砚之留了地址,直接让人把衣服送到家里去。
“你地址留错了吧?”
温颜在边上提醒陆砚之。
留的既不是温颜家,也不是陆砚之家的。
陆砚之笑笑,“没错,是咱们的婚房。”
“婚房?”
温颜眨巴着眼睛。
好吧,是自已天真了。
狡兔还有三窟,这种人名下房产怎么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