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知道这几天我过的什么日子,我堂堂白狼部的首领,每天都在趴在地上找蚂蚁吃,造孽呀!”
小白大口大口吃着沈六福给的饭团,一脸享受。
沈六福从鮟鱇鱼胃袋拿出两竹筒米酒,把没有灵力那筒丢给小白:“你这算啥?我才叫倒霉,本来想去弄点雪见草,遇到了你和祖拉,刚返回蜥贡部想要歇歇脚,又遇到了你们白狼部,我就跑得慢了一点,被你们的人一矛打伤掉下悬崖。”
尝了一口竹筒里的米酒,小白眼睛一亮:“是谁那么不长眼?连我兄弟都敢伤?回去我给你骂他!”
“你们白狼部长的差不多,不过那小子个子比其他人高了不少,而且矛丢的贼准,我离他老远还是被他伤到了!”
“哦,我知道了,大傻春,整个部族也就他丢矛最准,那家伙只会丢矛,脑子不太好使,六福兄别跟他一般见识。”
俩人左一声六福兄,右一声小白兄,叫得格外亲切,仿佛一见如故。
在两人合作猎杀一头巨角鹿后,他们靠在一起喘着粗气。
“妈的,谢了六福兄,如果不是你刚才我可就被这家伙的鹿角刺穿了。”看着地上的巨角鹿小白有些惊魂未定。
“谢个屁,婆婆妈妈的要不是你吸引它的注意我哪能一击致命。”沈六福踢了一脚巨鹿的尸体。
小白舔了舔手臂上的伤口,:“要不是脚上伤势未愈这玩意我能轻松单挑。”
“切,说得好像谁不能似的!”
俩人相视一笑。
起初他们只想相互利用,走出这该死的丛林,可一同度过几次生死危机后,他们对彼此的印象有了改观,变的真正相互信任,无话不谈起来。
沈六福蹲在巨鹿旁,一边麻利的给它放血一边说道:“我有没有和你说过,其实我是灵厨?”
“卧槽!真的假的?你这么说我可就信了。”这几天小白学会了沈六福的口头禅。
“骗你干啥,在边上瞧好了,今儿你可有口福了!”
沈六福熟练的额把鹿肉切成块,从鮟鱇鱼胃袋拿出一口锅,煎了起来,:“哎,有句话我想问你很久了,问了你可别生气!”
“问吧,谁生气谁是孙子!”小白抬起头。
“你这名字谁起的?”沈六福有些好奇。
小白似乎陷入了回忆喃喃到:“给我起名的人是一个女孩,她是我的贵人?你可别说不不好我真的会生气。”
“没挺好的,这名字我很喜欢,我有一个好朋友叫蜡笔小新,他给自已的狗也取名叫小白,那只狗很忠诚。”沈六福的回答有些恶趣味。
“蜡笔小新这名字才怪,不过说真的,如果能给自已取名的人当忠犬我也乐意。”小白一脸严肃,好像没有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