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对演唱会的要求之类的。
都是有明确的指标的!
但是眼前的这份合同……
什么都没有!
没有歌曲下载分成!
也没有歌曲的其他收益分成!
更没有要求秦凡几年之内要保底发行多少歌!
更没有曲皇帮忙打造多少歌这样的福利!
甚至连对秦凡开不开演唱会,都没有提及。
甚至之前合同里的限制条款,也通通没有了!
只剩下一条。
那就是……
【从x年x月x日起,友谊娱乐(全称:魔都友谊娱乐经纪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民申(身份证号****************)无条件赠予秦凡友谊娱乐(全称:魔都友谊娱乐经纪有限公司)4℅的股权。】
剩下的,秦凡也看了。
基本上都是对这一条的各种解释说明。
秦凡大略的看了一下,依然平复不了心中的震惊。
因为这个条款里,对秦凡没有任何的限制,但是也说明了,秦凡对公司是没有决策权的。
所以,这意思就是,秦凡这百分之四的股权,就是享受的是公司的利益分红。
甚至后面的条款里,还说明此股权赠予合同,不会限制秦凡任何的自由。
换句话说,哪怕秦凡签下了这份合同,晚上就加入了华音娱乐……
那也是可以的!
完全合情合法,且不违约!
除了百分之四的股权,最让秦凡震惊的就是这条解释了。
这自由度,完全点满了呀!
而且,还不会要求他发多少歌曲,也不要求他接商演,参加各种代言,也没有要求他开演唱会……
什么要求都没有!
秦凡甚至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再次仔细的看了一下条款。
再次确定,真的什么要求都没有!
只有一个改变。
那就是身份的改变!
他从一个签约歌手,只要签下现在手里的这份合同,他就马上大变身,变成了友谊公司的股东!
哪怕,他只拥有百分之四的股权,但是,他也是友谊娱乐的股东之一!
而且,友谊的价值,可不仅仅是歌手带来的利益。
纵然歌手是盈利的主力军,但是,公司的利益却远不止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