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铮选择了学药,自小对药学有很大的兴趣,化学成绩特别突出,填志愿的时候不假思索的选择了医科大学的药学专业。
大学毕业,博桐在社区就业,三年后考入市文化局,成为一名国家公务员。
学校推荐方峥继续就读本校的研究生,方峥想想姨父姨妈养了自己十几年,他和博桐读这些年书已经花光了家里的积蓄,实在不愿意再让姨父姨妈那么辛苦,长大也应该在他们身边尽孝了。于是他选择回到了生长的城市,应聘到林城的白辰药业做起了最基础的质检员。
从小跟着邻居的余叔叔学了点吉他,大学期间,同寝室的室友肖易是个音乐发烧友,弹了一手好吉他,于是方峥用打工挣来的钱去买了一把吉他跟着肖易学习。
他学吉他不是因为有多喜欢音乐,只是为了在遇到喜欢的女生的时候能多一个技艺。
大学时候,他喜欢班上的一个特别活泼的一个南方小姑娘余枫,熟悉后,他发现余枫身边的男生很多,她不拒绝每一个想和她交往的人。
方铮判断余枫不适合自己,快速放弃。
工作后,认识单位上同为质检员的胡亚宣,挺优雅美丽的女孩子,原本有意和她拉近距离,但很快发现胡亚宣的夜生活丰富,脱掉公司的白大衣就变成了浓妆艳抹的另一个人。
胡亚宣,似乎也不适合自己。
方铮觉得自己是不是有些花心,博桐只喜欢杜清清。
方铮承认,杜清清是个好女孩,从小父亲过世,她跟着妈妈生活,吃苦耐劳,性格乖巧,成绩优异。
方铮喜欢的女孩子,要像小鸟一样活泼,要像玫瑰一样妩媚。
杜清清太安静了。
博桐说她是我见犹怜,方铮觉得博桐是读书读呆了。
他承认,杜清清挺美,皮肤白皙,眼睛水灵,虽然有些瘦弱,却添了些楚楚可怜的风韵。
博桐这个傻瓜,从十八岁就喜欢杜清清,到现在他都工作了六年,杜清清也已经研究生毕业,他却还是没向杜清清表达过只字片语。
他们两家都住着单位里老式的平房,这是公交公司八十年代就分给各家各户住的房子。后来单位实行了股份制,国家也实行了房改,单位不会拿出钱来重新修理,房开商也不可能只开发单位的这一小块地。于是这种房子就不上不下,不拆迁也不重修。
这也方便了一大群没有经济能力去购房或不愿意花钱去购房的人。这里环境虽不能比得上现代小区的优雅,但因为是单位的地盘,房屋宽敞,居住人员不复杂,篮球场,食堂,花园,医院,一应俱全,加上在市中心,倒是成了一块相当舒服的安居之地。
他们两家厨房的窗子正好相对。
方铮喜欢做菜,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就常常和杜清清在厨房里相遇。
他们做着同样的事情。
杜清清每次都会给方铮一个甜甜的微笑,他也会对杜清清还以微笑,这好像成了他们俩的默契,也成了他们俩的秘密。
没有人知道他们这样对望,这样微笑。
方铮连博桐都没有告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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