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沈家的二少爷,你或许的确会拥有很多豪车,但不代表你不在乎我们此刻开的这一辆林肯。”
朝颜抬眼,将手指放在这辆轿车的车窗上,敲了敲,缓声开口,
“你这辆车,是林肯领航员总统版,但我观察你的公里数判断,这辆车,你至少已经开了七年。”
沈翊临饶有兴味的勾唇,“继续说。”
“可是,这辆七年的林肯,无论是外观和内饰,都找不到一丝伤痕或者陈旧的痕迹,这说明你时常对它进行保养,日常使用也比较爱惜。”
沈翊临又笑,“只要有钱,把车保养的好一点有什么问题?”
“可是你这辆车里没有任何的装饰物,也没有放置任何你的私人物品,却随时保持着淡淡的馨香。”
“这又说明了什么?”
“如果你不喜欢这辆车,你的公里数就不会这么高,但公里数又表明你经常使用,所以,只有一个可能。
你很喜欢这辆车,喜欢到洁癖的地步,喜欢到这辆车上如果有半点多余的东西,你都会觉得碍眼。”
朝颜娓娓道来,叙述着她的猜测,却是十分笃定的口吻。
车内静了两秒,只有Harrison的音乐在静静的流淌。
两秒后,沈翊临绷不住,发出一阵预约的轻笑。
“输给你了,你猜的一点也没错。”
这辆林肯,的确不是他最好的车,但却是对他来说意义非凡的一辆。
二十岁那年,他已经在学习着打理家族产业。
那时候,他替家族赚了第一桶金,这辆林肯,就是当初沈老爷子送他的礼物。
老爷子不懂什么劳斯莱斯,兰博基尼之类的年轻人喜欢的车。
爷爷只是对他说:“你小子轻浮,这辆车沉稳,就选了这辆送你,希望你能收收性子,再接再厉。”
于是,这辆车便被他以郑重的方式爱护了七年。
他本身也爱玩儿车,虽然他后来也靠自己的资本买了不少车,但这辆林肯,的确承载着他心底不一样的感情。
说起来,这辆车的副驾驶,他连周雅柔都从不让坐。
不知道为什么,他竟然阴差阳错的用它接了朝颜两次。
而且心里没有半点不情愿。
大概……这就是缘分?
沈翊临笑够了,把着方向盘,忽然正色道,
“你比我想象的还要聪明,我都有点嫉妒陆屿川了,不如这样,我们打个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