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谁会跟钱过不去嘛。
而且,我有事先考察过本地的平均薪资水准。
这里的工资虽高,却在「合理范围」之内。
众所周知,工资高得离谱的兼职坚决不能去。
这一点不管是在哪里都要坚决遵守。
在我以前的世界,接受一些来路不明、宛如天上掉馅饼的兼职,大概会被拉去嘎腰子或者被卖到偏远的异国他乡去做电信诈骗。
而在这里,则很有可能会被拉去从事一些相当可疑的色情擦边职业。
总的来说,这里是在为数不多的选项里,权衡风险和报酬后的最佳选择。
收回思绪。
我站在LoveHotel前台处已经三个小时了。
从很远处就能看到的招牌,到一进门宽敞的候客大厅,这个规格相当之高的LoveHotel用无处不在到令人窒息的粉红色装点了从内到外的每一处角落。
简直生怕别人不知道这里是LoveHotel。
不过,我也许知道这里为什么这样装修。
我揉了揉因为高饱和色调而倍感疲惫的眼睛,询问坐在我旁边的打工前辈:
“这里简直粉嫩过头了。总不会是因为老板的恶趣味吧?”
腼腆的打工前辈摇了摇头:
“应该不是。最近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有不是情侣的人把这里当作普通休息的酒店,误打误撞住了进来,然后跟同行的人……”
前辈支支吾吾,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开口。
“发生了肉*体关系,之后面色尴尬地离开?”
我面无表情地补充。
“对,就是这样。所以店面为了突出‘情侣酒店’这一风格,才更换的装修。”
听到我接话,腼腆前辈松了口气,连连点头,并补充道,“这是老板的主意。”
果然是这样。
很明智呢,老板。
毕竟在各种小说中,LoveHotel都有只要进来就一定会发生些什么的设定。
说起来,有一件事忘记确认了。
“前辈是在恋爱中吗?有男朋友了吧。”我问打工的前辈。
如果需要长时间相处的打工场所的前辈并非单身的状态,那么我的安全系数会大大上升。
不过他应该有恋爱对象了吧。
毕竟一副看起来时刻冒着粉色泡泡的样子。
“唉?不、不是啦。”
他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是女朋友。”
“这样啊。”我平淡地应了一声。
哎,等等。
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