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在第一次见面时,能有一点点优势,熟悉起来以后就基本可以忽略。
相比于颜值,我更喜欢强调气质。
比如娱乐会所那些男模,哪个不是又高又帅?
但他们往那些企业家、收藏家、演说家面前一站,能被秒得渣都不剩。
气质这个东西,说起来有点玄,大约是一个人的形体、精神、修养、谈吐、举止等方面的综合外在表现。
可以通过读书、运动、打扮等方式来刻意提升。
其中打扮是最快的一种方法,换个发型,买身衣服就能有很大改善。
我把兰成俊拎过来:“你自已照照镜子,如果你是个女生,会喜欢这副模样的你吗?”
兰成俊打量了自已一眼,可怜巴巴地说:“老高,你这有点伤人自尊了。”
他穿着一件白T恤,洗得有些发黄,领口变形松动,下摆还掉出来几根线头。
下身的水洗蓝牛仔裤,穿得松松垮垮。
脚上的帆布鞋,脏兮兮的快要看不出本来的颜色。
这样会讨女生喜欢?
杜珍波伸手摸了一把我的T恤:“老高,你这衣服面料不错,得二百块一件吧?”
我随口回答:“差不多。”
事实上,二百块还得再添个零。
我不想吓着他们。
当然,我身上穿的衣服,贵的是品牌溢价,实际价值也就那么回事,几块布拼接在一起的罢了。
对普通男生来说,衣服不一定要贵,但一定要干净整洁。
也会从侧面反应,这是一个热爱生活、积极阳光的人。
你连衣服鞋子都懒得洗干净,还指望妹子主动凑上来,不是痴人说梦吗?
在我的督促下,三人好好捯饬了一番,打扮得人模狗样,差不多就该吃午饭了。
周末懒得吃食堂,我们一起去了南门外的中餐馆。
兰成俊极力向我们推荐各种川菜,结果端上来一看,一盘菜里半盘都是佐料。
比如辣子鸡,搞得跟红辣椒不要钱一样。
我记得我以前吃的川菜,都不怎么辣,只是人均消费得一千多而已。
入乡随俗,我不是个矫情的人,这些菜品依旧吃得很欢。
我只是投胎投得好,出生在了富贵人家,论真本事啥也没有,所以没什么值得骄傲的地方,不会觉得高人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