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中午,一辆蓝白相间的“野马”牌警车越过资江大桥,驶出邵阳市区后向洞口县城疾驰而去。车上坐着的有伍玉龙,以及县检察院检察长唐章水等人。
第二天一早,县检察院侦查本部内充满临战前的紧张气氛。一大批参加破案的检察官、警官正襟危坐。县里有关负责同志宣布,唐章水为破案总指挥,公安局长欧阳叙录为副总指挥。接着,唐章水按照谋划好的行动方案,向侦破组成员下达了分头出击的命令。县检察院刑检二股股长胡金轩带队接受了收审杨正康的任务。
他接受任务后,深感责任重大。为防打草惊蛇,他同县公安局刑警彭哲等人便衣乔装,当即出发,一连查访了数名与杨正康有亲戚或是别的关系的人,打探杨的行踪。几经周折,获悉了杨将于明天上午到水洞乡政府参加一起民事纠纷调解的重要情况。胡金轩等人大喜过望,一面派人对杨家进行监控,一面迅速驱车赶到水洞乡政府布下埋伏。
7月3日上午10点,只见一名头戴草帽,身穿绿色圆领汗衫的年轻人晃悠着踱进了水洞乡政府的大门。此人正是杨正康。杨一跨进乡政府办公室的门内,猛然间发现后面跟着两位面孔陌生的警察,情知不妙,于是故伎重演,一个急转身,侧身闪过尾随者,拔腿就往大门外跑,没想到正跟迎面而来的胡金轩撞了个正着。
臂力过人的胡金轩不慌不忙,一把抓住杨的左手腕,厉声说道:“你和我们走一趟,欧阳元秀的案件需要重新审理。”
当天晚上,洞口县公安局看守所审讯室里,唐检察长、欧阳局长等人一字排开,对杨正康进行了第一次讯问。
看来,杨对此早有思想准备,除了“放飞鸽”的犯罪事实外,对有关欧阳元秀死亡一案的所有问题均回避不谈,并且一口否认去年3月2日、3日4日三日内见到过欧阳元秀,讯问一时陷入僵局。
唐、欧两位经过商量后,决定一面布置“耳目”进行所内侦查,一面等待另一路人马的调查情况再作下步安排。
数天后,由唐、欧两位主持,专案组成员们再度对案件和下步工作进行研究。县检察院刑检一股副股长王树槐首先汇报了有关杨正康在发案前后的活动时间的初步调查情况:
一、去年3月2日上午,杨曾带一名青年妇女出现在竹市镇上,并向他人寻访‘放飞鸽’的买主。
二、3月2日下午,有一青年妇女到洞口县城修路工地找欧阳元秀,当晚宿在欧处,第二天吃早饭后两人一道离去。
三、3月3日上午,杨正康同昨天那名妇女及欧阳又出现在竹市镇上。并于中午时分,在一个体饭摊上吃了米粉,然后一起上了竹市至管竹乡的三轮车。
四、当日下午,杨同欧步行由管竹乡经合塘村、棉花村往簸箕坳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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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3月4日上午,杨到了欧娘家。吃中、晚饭后,当晚睡在其娘家。第二天上午离开。
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看来杨正康肚里有鬼,明显在撒谎,判断的砝码又向他倾斜了一大步。
这时,唐章水谈了自己的看法。
“3月2日上午同杨正康出现在竹市镇上的那个女人同下午到修路工地找欧的女人,很有可能就是一个人。现在必须千方百计地找到这个女人,这是毋容置疑的,但”一唐章水话锋一转,继续说道,“大家分析一下,公安法医尸检认定死者死亡时间在24小时之内,也就是说死者是3月4日下午到第二天上午这段时间死亡的,而这段时间杨恰恰呆在死者娘家中,那岂不是说明杨根本无作案时间吗?”
是啊,这个矛盾怎样解释?
破案组成员们不由陷入沉思之中。侦查本部内霎时寂静得连针掉在地上也能听见声音。
“我们没有必要先入为主,让这个时间概念来束缚思路和工作开展。”法医张先绍的声音打破了沉寂。“一般说来,对于早期尸体,法医主要是根据观察、指压尸斑,并结合环境、气候及个体差异等因素来综合分析判断死亡时间的。依据法医学理论,尸斑分为坠积、扩散、浸润三期。死亡12-24小时内的尸体已进入扩散期,尸斑已固定,但指压颜色可减退。但公安法医在尸体表面检查中仅记载:‘尸斑呈淡紫红色,位于腰部以下。’加之对尸僵情况没作详细描述,故其判断死者系24小时内死亡缺乏客观依据……”
“对,老张说的有道理。我们应该根据客观逻辑从证据中去把握案件的脉络。而不要囿于某些‘定论’,束缚自己的思路。关键是要把握住欧阳元秀吃完米粉后四小时内死亡这一客观事实。”唐章水再度下达指示:“由胡金轩负责,根据已掌握的情况继续对杨正康进行讯问。由王树槐负责,务必在近期内找到那个神秘的女人。”
散会后,王树槐同司法警察肖生荣,刑警尹华驹等人议论开了。
大家一合计,一致认为,既然杨、欧同这名女人在竹市上了去管竹的车,而到管竹后,下来的只有杨、欧两人,那就说明这个女人必定在竹市到管竹这条线上的某个地方下了车。而当时已时近下午,这个女人不可能走远,要么是附近的人或是在附近有亲戚。遂决定以竹市到管竹这条线上的岔路口和村庄为重点,进行访查。
果不其然,第二天即获线索,有人证实这个女人名叫傅桂芳,住管竹乡群溪村新立组,系该村村民旷育群之妻。王树槐等人立即赶到旷家,但傅却不在家中。向旷询问其妻去向,旷始则一脸苦笑,支支吾吾。最后,经不住王树槐等人再三追问,终于道出实情——
原来,傅于去年四月参加杨正康等人“放飞鸽”诈骗活动,充当诱饵,与广东省英德县横石塘镇一农民“结婚”。杨等人得了“介绍费”后即溜之夭夭。而傅因对方家人防范甚严,无从脱逃。现在,已身怀有孕,成了一只放出去而飞不回的“飞鸽”了。
事不宜迟。当晚,肖生荣驾驶警车,载着王树槐、尹华驹等人,如离弦之箭,直奔广东英德。终于在数天后将傅桂芳带回洞口。
面对威严的检察官,望着自己隆起如鼓的身孕,一股羞辱、后悔、痛恨之情泛起在这个年轻女人的心头……
傅同其丈夫是夏天到广东东莞打工时认识杨正康的。这年正月初,杨以拜年为名来到傅家。望着傅家家徒四壁,杨似乎嗅出点什么。趁着傅的丈夫外出买酒之际,杨邀傅一块儿出外“放飞鸽”。傅开始有些犹豫,后到底经不住钱的诱惑,便答应了。
3月2日上午,傅同杨一起到了竹市镇,杨便找“买主”去了。个把小时后,杨回来告诉傅说,“买主”让再带个女人去,我们去找欧阳元秀,把她也带去。于是,吃了中饭后,两人搭车到了洞口县城。快到修路工地时,杨对傅说,你先进去告诉欧阳元秀,就说我来了,明天一块走。我因人家知道我同她的关系,给人看见了不好。傅便先到工地找到欧,把来意告诉了她。晚上傅与欧准备睡觉时,杨悄悄溜了进来,结果当晚三人同宿一床。
第二天,天一亮,杨先溜了出去。接着,欧、傅两人吃完早饭后,一起离开工地,在街上与杨会合后,搭上了去竹市镇的汽车。欧当时背了一个黄色类军用帆布挎包,里面装着日常用品。到竹市镇后,傅同欧两人站在一店铺前躲雨,杨则寻找“买主”去了。俩人等了近两个小时,不见杨回来,不由烦躁起来。这时杨回来了,告诉她们今天没找到“买主”,出去不成了。于是三人一同吃了碗米粉。
这时已近下午了,三人又一起乘上三轮车往管竹方向回家。中途行至阳光村,傅先下车回自己家里,杨、欧两人继续乘车往管竹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