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尔曼先生晚餐时就听说了一个消息:有位看上去娇娇弱弱的小姐,第一次钓鱼,便钓到了一条鱼王。
若不是旁边的先生及时出手相助,这位小姐差点被拽到海里去。
那位先生和海中大鱼的来回拉扯和搏斗十分惊险,甲板上目睹的人很多,于是事情便飞快地流传开了。
最后钓竿断裂,这条鱼王是被水手投掷出去的鱼叉杀死,并出动渔网拖上来的。
他一听就觉得像是下午茶时偶遇的林德伯格小姐,让仆人出门打听了一下,果然如此。
“大概是新手吧,新手无论做什么一开始运气都很不错呢。”查尔曼先生摸着下巴说道。
钓鱼人正是林青鹿,大鱼被钓上来之后,她由衷感谢了帮忙的杰弗逊先生,帮忙抓鱼的水手也发了一笔小财。
虽然金枪鱼在后世被樱花国人吃的价格昂贵起来,但是在此时却不是上等人吃鱼的首选,因为体型大又没有什么保鲜手段,一般这种肉质肥厚的鱼都是用来做猫粮的。
中上阶层很少食用。
船上的餐厅分解好后,林青鹿要了肉质最好地方,梅格仍旧带着餐篮,调配好料汁,亲手制作了刺身,搭配着饼干和点心,送了一份给杰弗逊先生。
剩下的则被仆人们分食了。
杰弗逊先生收到了女管家送来的金枪鱼大餐和两瓶价值极高的威士忌,这算是谢礼了。
他是住在二等船舱的一位退役军官,刚离开军队没多久,身手十分敏捷。
虽然职位不高,但是眼界还是有的,那两瓶威士忌是市面上难得的佳酿,只要肯卖,随随便便就是上百金镑。
另外还有一枚蓝宝石做成的领扣,价值要高出威士忌数倍不止。
只是随便搭了把手,得到的回报实在出人意料。
杰弗逊一边感慨,一边叉了一块肥厚的鱼肉放进嘴里……
???
这种甘美滑润的脂肪感肉质,加上料汁后,如同点睛之笔,让这一份金枪鱼大餐完美至极。
尽管之前是军官,但是吃过的鱼完全不是这种口感,太鲜美了。
胃口极大的杰弗逊将足有三四斤的鱼肉吃了个干净,觉得自己以前竟然没有留意到这样的美味,实在是不该。
两国的距离很短,但这一趟旅行非常舒适,次日她们便到了兰西国。
一下船,梅格就让男仆去叫车,去往兰西国都辛达。
辛达是如今世界的时尚中心,来自各国的有钱人在这个艺术都市和潮流中心享受人生,这里纸醉金迷、衣香鬓影,比表面上严谨含蓄私下八卦刻薄的帝国,风气要开放很多。
车夫直接带着她们去了目的地,梅格在克利夫兰区租好了一个独门独户的公寓,直接拎包入住就可以。
这边的建筑风格很奢华,整个辛达就是一个奢侈之都,她租住的公寓尽管不算顶级,但各种装修和装潢都十分舍得下本钱,风格就是金碧辉煌的浮夸。
这幢房子的前任主人不知道是画家还是雕塑家,会客厅挺大也挺豪华,但是屋顶全是壁画,房间中随处可见各种古典人物的半身像。
这就是有钱人的审美吗?
反正那个房间再也没有成为起居室的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