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林宝儿飙车赢下苏冒后的第三天,楚逸随同白秋月参加了一场著名地产大王李勇的生日宴。
这位地产大王出身草根,如今刚过花甲之年,却在市里闯下了不弱于白家的名头,可以说是白手起家的典范!
生日宴的举行地点在规格最高的香格里拉大酒店。
酒店内一片金碧辉煌,装修豪华气派,就连端盘上菜的服务员都是百里挑一的靓丽佳人,各种珍馐食材,香槟名酒,应有尽有,直教人看花了眼睛。
当然,能来到这里的人非富即贵,对于食物他们根本就不在意,他们更在意的是人脉。
人们推杯换盏,伴随着欢声笑语,一时之间整个场面无比和谐。
白秋月今天穿着一套洁白的晚礼服,半露着一对白皙如玉的香肩,再配上她那冷艳高贵的气质,整个人宛如一只骄傲的白天鹅,在人群中显得特别扎眼。
楚逸守在白秋月的身侧,他也特地打扮了一番,身上穿着昨日白秋月为他选购的一套黑色阿玛尼西装,更显英气不凡。
就在这时,一个充满磁性的声音从酒店的舞台上响起。
“趁着今天李老的生日宴,我要向我最爱的人表白……”
人们纷纷安静了下来,将视线全都投向了此刻正站在舞台上的一位英俊青年。
“白秋月,我爱你。”说完这句话后,青年从舞台上走下来,径直来到白秋月和楚逸两人的面前。
顿时,所有人的目光一齐转了过来。
“答应他,答应他……”
一些年轻人开始起哄。
“常远!”白秋月轻轻的摇了摇头,“虽然你真的很优秀,但是我觉得我们两个不是很合适。”
“怎么不合适?”常远有些愤怒,“鞋子合不合脚,只有穿了才知道。”说着,他强行朝着白秋月的手抓了过去。
看到白秋月蹙起的眉头,楚逸已经有了计较,一步上前挡在她的前面,随即一把将常远推开。
常远一个踉跄倒退好几米,差点就摔在了地上,好不容易稳住身形,常远眼神不善的望向了楚逸,“你小子又是哪根葱,凭什么推我?”
“算是白秋月的保镖吧!!”楚逸一脸淡然道。
“呵呵。”听到这话,常远突然笑了起来,随后指着楚逸的鼻子讥讽道,“这里在场的哪一位不是高官或者纵横商界的大佬,你一个保镖有什么资格参与这场宴会?”
“哼。”白秋月见状冷哼一声,“楚逸不光是我的贴身保镖,更是我父亲的朋友。”这意思不言而喻,变相的将楚逸的地位提升到了白青山的层次。
虽然白秋月依旧不太喜欢楚逸,但是怎么也不会让外人去说三道四!
“是吗?那我倒想看看他的斤两了。”常远眯着眼,冲酒店门口打了个手势,随后,两名体态壮硕的大汉便走了过来。
心仪之人竟然帮着一个保镖说话,这让常远妒火中烧。
“这次出来我只带了这两个最没用的,如果你连他们都不如的话,趁早滚回你们乡下养猪算了。”常远对楚逸讥讽道。
事实上这两名保镖的实力在常家的保镖层算是中上了,否则他也不可能随时带在身边。
楚逸只回应他一个简单的“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