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人在大变态的胳膊上坐着,已经在脑子里很努力地编写《宠物自救指南》了。
该说不说,他抱得真稳呀。
我悄悄地抬起头,看着他棱角分明的下颌线。
柯修筠的下巴上有一颗小小的痣,说实话,想舔。
我穿越前觉得那些小说都夸大其词,怎么会有人连痣都性感得一塌糊涂,现在看到他,我好像突然就懂了。
我一直知道柯修筠好看,但从未有机会这么近距离地观看他。
就像漫天初雪下第一朵绽开的红梅,就像霭霭暮色中的最后一缕阳光,奢靡又冷清,张扬又颓废。
「好看吗?」
「好看。」我诚恳且诚实,不敢动,真的不敢动,我把头埋进他的颈窝。
紧接着就感受到他胸口和脖颈处的微微震动,耳边是他低低的笑声。
实锤了,笑点低,还好哄。
虽然我偷看又被抓包了,但从火锅店到现在,我经历了一系列高强度运动的心脏,会害怕这小场面吗?
我怕,我怕得不得了。
我怕我在这个陌生的世界苟且偷生,我怕我沦为宠物往后不得善终。
但是我还有柯修筠的态度,我想赌一把。
还是那句话: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他之前就知道我不是真的「顾若若」了,但还是愿意迁就我,可能是因为我特殊的人格魅力呢?
毕竟,咱也是有系统的女人,做个梦不过分吧。
说实话,那个破系统,我真的没研究出啥,就好像一个满是bug的半成品一样。
一打开就是灰色的,到现在也是,连个好感度显示都没。
我当下就是一句国粹,直呼好家伙,合着这玩意儿还得是靠意念想呗?
我好累,我三岁,我要美人抱着睡。
我趴在柯修筠身上,脑子里划拉着我的金手指,让我来看看他对我有多少好感。
我倒吸一口凉气,竟然这么高,我顾若若果然是天命之子啊。
往后翻了翻,就看到一个黑色剪影:
这无名氏该不会就是刚刚那个轻佻的大变态吧,仔细想想,原剧情确实有一个喜欢收藏人体部位的家伙,晚上是猎手,白天是绯闻满天飞的当红小鲜肉,因为人设私生活混乱,当时这条线就没玩。
不过不重要,我有我的大粗腿,想想柯修筠当时和那人聊天的气场,帅呆了!
以后我就是柯大大的舔狗了!李时珍说了,舔狗舔到最后应有尽有!<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