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远看透,但他不说。
越靠近祝家庄,路上丧尸越多,幸好他们一行人杀丧尸非常有经验,除了一开始跟着祝琳琅的护卫,又多了十几位杀丧尸精英,都是从百姓里脱颖而出。
这一趟出来,十分凶险,但是女郎答应回城分二十斤大米,还有五斤猪肉!
肉肉肉!石头不禁擦了擦自己的嘴角,手指有些湿润,疫病来临前,也没几次能吃肉,这次是丧尸的功劳,他们还有肉吃。
一听到消息,就拉着姚奇报名,反正他们都是孤身一人,能活着回来,就吃点好的,死了,也活够了,不亏!
于是出行队伍扩大到三十多人,还有一头牛和鸽子。
他们一路上的粮食和装备都放在木板车,由肥牛拉着,给整个队伍节省了不少力气。
对,这头牛的名字叫做肥牛,如此诱人、美味,只因为见它时,瘦到只剩下排骨,他们想让牛多长点肉,能健康活下去,就叫做肥牛。
林歆欢点头:嗯,肥牛是能做几十盒肥牛了。
越走,天气越闷,林歆欢望着比昨天还要大的太阳,又掏出一小把电风扇,恨不得电扇伸到衣服领子里去。
古代的衣服,特别是百姓的衣服,非常不透气,又厚又重,叫做粗布麻衣,比用麻绳做的衣服好不了多少。
只有富贵人家,才讲究衣服布料,用薄如蝉翼的蝉翼纱,轻薄程度在现在堪称为工艺品,能一层叠加一层,根据气温搭配。
祝琳琅所带的物品,即使后来又回程找到不少遗落之物,在如今派上用场的可不多,就比如衣服,没有一件合适穿,全是盖住脚踝,束缚行动的衣服。
她身上穿的是从清河县布庄里找到的成衣,哪里比比得上从庆国最繁华地方,竞争最激烈的地方做出的成衣?
林歆欢倒是好一些,穿得是现代布料做得成衣,但是现代可是深秋,她选得款式都是厚款,谁知道才几天没来,庆国从深秋步入盛夏。
不应该叫做衣服,改名为蒸笼吧,空气中没有一丝风。
用袖子擦汗的祝琳琅羡慕看了一眼,转得飞快的小东西,看歆欢享受的模样,光看着,就能感受到凉风拂面。
祝琳琅往袖子里一掏,林歆欢就懂了,凑到她耳边询问:“要几个?”
“能不能给队伍都配上?”大家面上露出困倦,像是被太阳烤蔫的小白菜,垂下了头,连杀丧尸的速度都迟钝不少。
手里凹凸的触感,林歆欢低头一看:斗彩鸡缸杯!
一手可以掌握的杯子,不过拇指大的图案,绘制了公鸡、鸟雀嬉戏的画面,色彩绚丽,栩栩如生。
这技艺、绘画水平,在古代都不便宜,更别说到现代,即使是不知道年份的瓷器,现代富商们也愿意花大价钱购买把玩。
“有,看我的!”
林歆欢从牛车的一个大布袋里,掏出一顶一顶残缺的帽子,没有顶的,像是帽子被割掉一半,其中镶嵌着,像是林歆欢手上会转转的头。
亲手将一顶戴在祝琳琅头上,遮住天空中刺眼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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