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足够的理由,能让天下诸侯心服口服吗?
鲁僖公内心就不服。
晋文公知道,自己虽然是诸侯之长,但却不能在明面上来主导对一个同姓诸侯国的定罪,这事必须由天子出面。
于是,天子周襄王再次接到了晋国的请示报告:陛下,来温邑主持一个国际法庭,妥否?请复示。
前面说过,这是很无礼的。
因为诸侯作为臣子是不能召集天子做什么事的。
但晋文公是有办法的,办法也一样:天子正好是在温邑附近打猎,得知晋国召集国际会议,便主动过来参加了。
于是,一场由晋文公主导、周天子主持、中原诸侯参加的国际法庭开庭了。
审判堂堂一国之君,这是一个应该令很多人相当熟悉的画面,一个现代的人们都知道的国际大事件:
一个中东某国的元首,居然被一个北美某国抓起来审判!
当然,同样也有国际法庭,同样也讲所谓的法治,同样有着一些所谓的罪证!
放到二千多年以前的春秋江湖,这样的某国便是晋国了吧!
而当时的周王室,便貌似是那个年代的联合国了吧。
相同的是,周王室是授权晋国可以干涉,联合国也应该授权某国可以干涉。
所不同的是,周王室是授权晋国在有足够的理由前提下予以干涉,而联合国并没有这个授权!
但某国可以越过联合国打着先发制人的旗号予以干涉!
相比之下,如今的某国甚至比春秋时期的晋国蛮横多了。
算了,多讲无益,我们还是讲鲁僖公所亲身经历的这场国际审判吧。
被告的是卫国国君卫成公,原告是卫国大夫元咺,审判长是周襄王,陪审团是由晋国为首的列国诸侯。
对了,还有律师。卫成公派出了三人组成的辩护律师团。
具体辩护经过不需说了,无论卫成公派出多么豪华的辩护团,其无端杀死弟弟公子叔武以及元咺之子是不争的事实,再加上大家都知道晋文公极其讨厌卫成公,所以,最终的结果是卫成公罪名成立。
按晋文公的意思是斩立决,但主持法庭的周襄王却表现出了对卫成公的同情。
周襄王对晋文公道:“诚然,卫侯有罪当诛,但这事是卫国的臣子告自己的国君。
自盘古开天辟地以来,这还真的是从来没有过的事。卫国大夫元咺再冤,也不得状告自己的国君吧。”
鲁僖公听天子居然这样说,不由对这位天子暗自伸出了大姆指:
对啊,陛下,这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再怎么样,哪能允许臣子状告自己的国君?
是的,按照周礼,这样的审判本身便不合礼!
晋文公头大了,这当然是有道理的。
如果哪一天自己晋国哪个臣子到天子这里告个自己的状,无论是否有理,难道也这样开一个国际法庭?
传出去多难听啊。
但审判卫成公的法庭已经开了,晋文公明知这确实有违周礼,但已经对卫成公恨之入骨的晋文公,已经决心要严惩卫成公。
最终,经天下诸侯会议研究决定,卫成公最后是被判处无期徒刑。
当然,当时没有这个说法,准确地讲,卫成公被押到洛邑无期限地关了起来。
这里有一个插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