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状,萧雨晴只能朝陆尘露出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
一瓶酒下肚,金刚已经双目通红,浑身皮肤都红了,变成了红巨人。
他眼神迷离的搂着陆尘的肩膀,醉醺醺的说道:“兄弟,不瞒你说,你别看我金刚外表看上去凶神恶煞,但其实我内心一点也不温柔善良,说实话,我挺喜欢你的,你给我一种很特别的感觉,就好像失散多年的爸爸。。。。。。”
陆尘差点被金刚捏碎了肩膀,痛的嗤牙咧嘴,金刚这口无遮拦的话更是让他嘴角都忍不住微微抽搐起来。
这尼玛是什么话?
喝瓶酒,莫名其妙就多了这么一个好大大大大大大儿?
而金刚此时已经完全沉寂在找到爸爸的喜悦之中,依旧在那自顾自喋喋不休:“我告诉你,我们大小姐还是单身,你要是能泡到她,你绝对可以少奋斗几百年,而且她这么大还没谈过恋爱,也很少有男人有勇气追她,所以我觉得她其实很好追的,要不是我喜欢狂野的女人,绝对把她拿下。”
饶是萧雨晴这么温柔的性子,都忍不住娇斥道:“金刚,你是不是想死啊?”
“闭嘴,没看到我正在叫我爸爸给我找个妈妈吗??”
金刚怒目一瞪,只是眼神已经有些迷糊了。
萧雨晴彻底无语了,这家伙喝了点酒,真就是六亲不认的姿态。
陆尘终于知道萧雨晴听到金刚要喝酒为什么会那么大反应了。
这货的酒量实在是惨绝人寰,一杯就微醺,一瓶直接烂醉,这时候说话舌头都开始打结了。
要是再不制止,金刚就要跟陆尘结拜为父子了,萧雨晴只能叫人来将金刚带走。
陆尘则也返回家里。
。。。。。。。
另一边。
黄钟一路疾驰,回到省城。
余若雪从黄钟那得知了猴子和泰山被轻松击败的事情,以及陆尘对她的警告。
她不由摇头,露出一道轻蔑的笑意。
毁了自已和自已所拥有的一切?
你只是一个为了一日三餐都需要竭尽全力的小人物。
小小一个地痞流氓都能将你逼入绝境。
而以我现在所拥有的权势地位,你穷极一生都无法触及我的世界,又谈何毁了我呢?
而想到那个大块头惊人的战斗力,黄钟仍旧是心有余悸,继续说道:“那个大块头实力太恐怖了,而且对方来自海城,应该是海城某个势力的人。”
“不过对方和陆尘应该不是太熟悉,那个女人明确表示不想掺和这些事情,应该是她请陆尘当向导,刚好被我们撞上了。”
沉默半晌,余若雪突然起身:“去叫刀子出山吧!”
闻言,黄钟却是面露惊骇之色,似乎这个刀子是一个可怕的人。
事实上的确如此,在他心里,那个家伙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在省城,刀子这两个字就足以让人谈之色变。
谁也不知道这个刀子是从哪里来的,成名之前,就是洪城一个微不足道的烧烤摊贩。
直到因为拒交保护费得罪了那一带的流氓头子,被那伙流氓逼的走投无路,这才展露锋芒。
一把小刀被他玩的出神入化神乎其技,那一战,他以一敌百,挑断了所有流氓混子的手筋。
到现在,参与那一战的人每每回想起他当时悍不畏死的气势和野兽般疯狂嗜血的眼神,仍旧会感到不寒而栗。
不过那一战,刀子自身也是重伤垂死,幸得余若雪相救,并且花费重金帮他平了这件事。
似乎越是残忍无情的杀手越是渴望遇到自已内心最纯净的白莲花,因为他们心理太过阴暗,戾气太重,需要一点纯净来净化。
而余若雪便成了刀子内心的白莲花,对她唯命是从,只要余若雪一句话,他甚至可以毫不犹豫的把自已的命交给她。
如果刀子出马,想想就让人头皮发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