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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知府福成,
开始大刀阔斧,试点新商税。
这是一套经过了中枢多方讨论,再结合百余名商会代表意见,最终确定的全新“商税制”。
首先,
根据经济好坏、人口多寡划分出上、中、下3种县。
然后,
根据店铺所在街道的繁华程度,划分出上、中、下3种街道。
最后,
再根据行业利润高低,划分出上、中、下3种行业。
(若营业面积大于5平方丈【1平方丈≈10平方米】,不分行业不分地域,皆不适用此法,另议。)
……
以中等县、中等街道、中等行业为收税基准,每年交纳5两。
每多一个上等,就加1两。
每多一个下等,就减1两。
所以,
如果一个人在不发达县城的偏僻巷子,开一家杂货铺,他每年应该交纳2两。
反之,
如果一个人在苏州府昆山县的繁华街道,开一家小布庄,他每年应该交纳8两。
如果在府城,再加1两。
如果是在县城之外的集镇,就减1两。
每年正月里,
各家铺子应全额缴纳本年度的商税。
交不上?
那建议关门大吉。
……
李郁审阅时,提笔加了一条。
建议:
由各地商会出面,向本县店铺统一征收商税。
在正月结束之前,将总额直接交至官府。
福成当然明白这是什么意思,立马着重执行。
父子俩私下嘀咕,
陛下上辈子肯定是个商人。
果然,
此举一出,广州的中小掌柜们眉开眼笑,这就意味着能够避免“火耗”。
火耗,
有时候比正税还重。
吴廷没有捕快衙役,但有巡警,有民兵。
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