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秀的头颅瞬间从阿丽手心中消失,出现在佝偻骨架的手中,像是捧着一颗稀世珍宝。
“还愣着干嘛,还不快去!”阿丽恶狠狠的瞪着何夕。
何夕闷声答复,迈开腿骨,朝主街道小跑,他暗自决定,不管谁叫他,他都不会再理会。
他们家虽然和阿珍家门当户对,但中间隔了条清溪河。
清溪河,不是溪也不是河,当然,和清更没有半毛钱关系。
更像是一条暴露在外的下水道,流淌着血腥粘稠的液体,散发着长虫腐烂的恶臭。
作为讲究的行尸,何夕每次都选择从主街道上的拱桥穿过去。
咚…咚…咚
何夕扣响腐朽的木门,斑驳的木门正中嵌着
一颗猩红眼球,瞳孔上覆盖着一层白膜,像是重症白内障患者的眼睛。
吱
木门自动打开,一个清冷的身影从房间缓缓飘来。
“阿强,你来了。”空洞幽远的声音在何夕耳畔回响。
阿珍声音自带低音混响,何夕只觉得全身瘆得慌。
阿珍悬在半空,面无表情的头颅仅剩一颗眼球,油腻的长发紧贴着头皮,头颅上覆盖着一层冷白皮。
他们这种生物不能用好不好看作为评判标准,只能看骨骼完整度,如果还有层算完整的皮,那就算得上容貌惊为天人。
阿珍还有一个优点,她很爱干净。
一席茉莉白裙包裹脚踝,如果不看她被整齐削开的后脑勺,何夕觉得和她共度鬼生也能接受。
“姐姐让我给你送东西。”何夕举起肮脏布条包裹的心脏。
“哦,你的心。”阿珍并没有觉得奇怪,从阿丽口头订婚开始,阿珍已经吃了他十一颗心脏。
正在此时,一道诡异的身影窜出,一跃而起,死死咬住何夕手心拖着心脏往门外逃窜。
“阿黄!”何夕瞬间狂怒,夺门追了出去,他决不能容忍他的心脏喂了狗。
“阿夕!阿黄!”阿珍飘到门口,抠出门上嵌着的眼珠子,塞进空荡荡的眼眶,跟着追了出去。
“妈的,你这条死狗,早晚把你剁了!”何夕边追边骂,心脏要是被狗吃了,这是对他最大的侮辱。
阿黄跑得飞快,何夕全力加速,耳畔传来猎猎风声。
穿过无数条街道,何夕失去了目标,他抬头环顾四周,如果他还有心脏,胸口此时肯定在蹦迪。
这是一片诡异的树林,腐朽的树枝更像是张牙舞爪的魔鬼,定格在朦胧血色月光之中。
无数暗红色长虫缠绕在枯枝上,鲜红的瞳孔在血月照射下,散发出骇人光泽。
“无意冒犯,无意冒犯!”何夕低声念叨,这画面他不敢多看一眼,只恨不得立马把自己的眼珠子抠出来。
吱吱
长虫吐出猩红的幸子,何夕拔腿开跑。
这片树林像是活物,任凭他怎么跑也跑不出去。
“糟糕!鬼打墙!”
作为资深行尸,遭遇鬼打墙,这怕是说出去,人都不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