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架不住,人家是大元老身边的人。
别说是县里这些小鱼小虾了,就算省里那些大员,也都想结交他呢。
“老周?竟然是你!”
“打电话时,你说回来找我喝酒,我还以为你是客套呢。”
“你还真来了。”
“这是真找来了……”
我说话间有些言不由衷。
甚至有些嘴疼。
我现在这副形象,太狼狈了。
不管怎样,混到这步田地,我脸上多少有些挂不住。
尽管在部队时,我和周伟关系好到穿一条裤子。
但他已经是过去式了。
自从人家被挑到首长身边,就意味着我们之间的差距,已经到了不可同日而语的地步。
其实刚才看见他穿的鞋子,我就认出是他了。
他家庭条件不错,家里的三叔,在南方做稀有皮料加工和批发生意。
比如说鳄鱼皮、珍珠鱼皮、大象皮、鲨鱼皮、鸵鸟皮、疯马皮、鹿皮……等等。
这些都是制作皮衣、皮鞋、包包和腰带的奢侈材料。
这毕竟是一个相对浮夸时代嘛。
有钱人都喜欢穿皮草。
更何况,是这些原材料紧缺的名贵品类。
我记得,当初在新兵连时,周伟就拿出从家里带来的一双鸵鸟皮皮鞋,在我们面前显摆。
但我们都是些不识货的主。
这鞋子疙瘩溜秋,也不算美观。
哪比得上我们部队发的三接头皮鞋?金猴代工,又平又亮!
反正我当时就觉得,牛皮鞋是最好的,最贵的。
就连见多识广的广西籍老班长,也嫌周伟鞋丑,劝他扔了算了。
但其实,在新兵连结束前,周伟提出想把这双鸵鸟皮鞋子送给我,留作纪念。
因为当时,我们是没有机会分到一个中队的。
所以这双鞋,象征着我俩不舍的情义。
但我嫌丑,没要。
你特么拿双你穿过的破疙瘩鞋,给我作纪念?
还不如送我一双迷彩胶鞋呢!